|
||||
本報訊在對南勇的公訴指控之中,有兩筆鉅額費用遭到南勇及其辯護律師的明確否認,這就是前瀋陽海獅俱樂部送給南勇的40萬人民幣、山東魯能俱樂部送給南勇的30萬人民幣。
在24日的庭審現場,雖然檢察院在宣讀的起訴書之中依舊有這一項指控,但南勇以及律師都表示,經過他們的調查與瞭解,瀋陽海獅俱樂部根本沒有向南勇送出這40萬元。
同樣,來自山東魯能的一筆30萬元指控,南勇本人在與律師見面的時候也表示沒有收過這筆錢。
由於當初起訴書之中的證據來源主要就是章健與董罡兩人的證言,而來自兩傢俱樂部的財務數據也沒有顯示曾經向南勇送過這筆錢。因此律師表示,不排除是當初在調查的時候,章健與董罡兩人受到壓力之後被迫做出僞證。 (子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