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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4月25日南勇案審理完畢,中國足球反賭掃黑打假反腐案第二期審理過程宣告結束。但,似乎又沒有結束。沒有結束的不僅是法院對謝亞龍、南勇等人的最終宣判,更有關於這次審理留給我們的一些疑問和未來的關注焦點。
疑問1證據能否成爲南勇的救命稻草?
謝亞龍在丹東中院法庭上一聲怒吼,當庭翻供。他的兩位辯護律師金曉光和陳剛及其妹妹謝亞梅,也通過向媒體曝光的形式,將輿論的焦點從謝亞龍是否受賄引向了對取證程序是否合法的討論。
與謝亞龍相比,南勇幾乎算得上和風細雨。而南勇的兩位辯護律師高建飛、孫曉洋的辯護重點,則放在對南勇收受財物的主體身份認定和相關證據上,並沒有質疑取證程序。
據律師孫曉洋介紹,在25日的庭審質證階段,公訴方撤銷了瀋陽海獅行賄40萬指控中財務方面的證據,而針對山東魯能向南勇行賄30萬元的指控,辯方提出了與控方相反的證據。因此,律師也很自信地表示,這70萬元的涉案金額是存在問題的。
律師如此明確的表態,在此次審理過程中,這應該是惟一一次。由於南勇在法庭上的認罪態度良好,目前對他的量刑焦點也就集中在對這“90萬元”的證據認定上。
值得注意的是,律師孫曉洋在此前針對中國足壇反賭掃黑行動中的有關法律問題,多次接受北京電視臺的採訪,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聲望。對中國足球反腐案的瞭解程度,或許也將成爲孫曉洋的撒手鐗。
疑問2上海足協求情能否幫助四國腳?
申思、祁宏、江津、李明(小),四名曾經風光一時的國腳,卻因收受天津泰達俱樂部的800萬元而站上了被告席。據律師推斷,四人的刑期估計在七至八年左右。
出人意料的是,在四人受審的第二天,有媒體爆出上海足協去年底曾開出書面證明,請求有關方面寬大處理申思、祁宏。該證明稱:“原上海的職業足球運動員申思、祁宏退役後,從2006年起,從事青少年足球的普及和提高工作,幾年來對130餘名上海以及部分省區的中、小學生進行培養,爲上海市組建參加第十二屆全運會男子乙組足球隊輸送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運動員,獲得了2011年全國U-16男子足球聯賽的冠軍。”由此,上海足協希望有關方面給予他們寬大處理,讓他們繼續從事青少年足球運動員培養工作。
此消息一出,輿論譁然。上海足協的“證明”,恐怕難以影響到法院的最終判決,但是對於申思、祁宏等人乃至其他國腳形象的改善,會有一定的幫助。
疑問3涉案俱樂部球員將被如何處罰?
第二期審理中,起訴書中涉及的事實,共有16傢俱樂部和10名球員涉案。下一步,中國足球對於這些俱樂部和球員的處罰,也成爲一個關注焦點。
對於涉案俱樂部的處罰,25日上午,出現在足協盃抽籤儀式上的中國足協副主席韋迪重申,反賭掃黑案件審理後,足協將組成以律師爲主、專家爲輔的特別工作組,深入瞭解案件具體的違紀情況,對相應的違紀單位和個人照章處理。“足協不會對違紀視而不見,也不會因所謂的‘法不責衆’不作處理。”韋迪說。
不過,由於牽扯的俱樂部過多,全部降級不現實也不可能,況且各俱樂部的涉案情節也並不相同,既有送出幾十萬的“大魚”,也有區區一張5000元購物卡的“小手筆”。因此,採取降級、罰分、罰款等多項懲罰手段並行的方式,可能性較大。但是,由於出現南勇案公訴方當庭撤銷相關證據的問題,這對俱樂部行爲的最終認定也產生了影響。這樣一來,足協的罰單恐將拖後。
對於行賄球員的處罰,由於之前並沒有相關案例,目前也很難判斷足協的風向標。不過,對於現役球員和教練來說,無論是否受到足協的處罰,他們的名聲都已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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