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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足壇反賭掃黑系列案已經集中到謝亞龍和南勇身上,他們刑期究竟多長將會非常引人關注。不過,去年年底楊一民因受賄罪被判10年零6個月,楊一民案的最終結果看上去更像是一個標尺,這個標尺很可能對謝亞龍等人的量刑起到關鍵的作用。
此前,楊一民的辯護律師盡力爲楊一民做“非國家公務人員”的辯護,但最終法院裁定,楊一民屬國家公務員。法院的這一裁定也爲謝亞龍和南勇等人定性,足協“一套班子,兩塊牌子”本想作爲減輕罪行的藉口,但現在看來,顯然不可行。除了身份定性外,大家最爲關心的還是謝亞龍、南勇等人的涉案金額,對於南勇、謝亞龍等人的量刑情況,其關鍵在於他們的最終涉案金額。
南勇收受這些賄賂時,其身份正是國家工作人員,他被指控的罪名將是“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而謝亞龍除這一指控外,有權威人士透露還可能會加上“瀆職罪”。至於刑期,相關法條已經明確寫明:國家公職人員受賄,金額達到十萬就屬數額特別巨大,量刑標準將在十年以上。根據之前外界的傳聞,南勇與謝亞龍的涉案金額應該都在200萬以上。儘管具體刑期還不知曉,但考慮到涉案金額的數目,其最終獲刑時間應該在13年左右。
當然,量刑的依據除了涉案的金額外,其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還包括涉案人員是否配合辦案人員。在第一批被審理的涉黑人員中,絕大多數人都有坦白情節,也都在量刑上或多或少地有所減輕,這也是爲什麼外界一致認爲這次掃黑案件判罰相對較輕的原因。據瞭解,南勇、謝亞龍目前都有“坦白”情節,兩人被調查後都曾在央視節目中露過面,並且對自己的罪行有了懺悔。這實際上也是一個信號,他們確實有悔過表現,這將對他們未來的減輕量刑會有一定的作用。
此外,反賭案中落網的所有官員中,曾擔任國家體育總局羣體司司長的謝亞龍級別最高,所以對他的關注度也最高。或許正是因爲這個因素,旁聽名額在原來的基礎上有所減少。除謝亞龍的直系親屬外,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給其他各界人士的旁聽名額大約4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