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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足球掃賭打假反腐系列案庭審時間已於日前確定,相對於之前受審的楊一民、張建強等人,謝亞龍和南勇這兩位前足管中心主任,下週進行庭審時,到底將被披露出怎樣的犯罪事實,以及他們的案情嚴重程度究竟如何,目前頗受外界關注。
日前據知情人士透露,南謝二人都將被指控爲“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謝亞龍甚至可能還將被指控“瀆職罪”,他們的刑期也很可能超過之前楊一民被判處的10年6個月。
一位多年從事經濟案件審判的法官表示,在經濟案件的審理過程中,一般都會把握一個原則,那就是受賄10萬10年,此後每有50萬人民幣就會多一年。如果有自首或者坦白等可以從輕判罰的情節,那將考慮減少其總刑期的10%到20%。按照這個標準推算楊一民(受賄126萬)的刑期應該爲13年,因爲主動交代等情節減去20%刑期,正好是10年6個月。
根據之前外界的傳聞,南勇與謝亞龍的涉案金額應該都在200萬以上,所以其最終獲刑時間應該在13年左右。對於這種猜測,一位知情人士的說法也印證了這一觀點,“具體的刑期現在肯定不知曉,但肯定要比楊一民等人重一些。”
據透露,南勇、謝亞龍分別被羈押在鐵嶺和丹東兩地的看守所,兩人目前都已經有坦白情節。
(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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