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關於對河南建業足球俱樂部隊官員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2年4月14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六輪第44場大連阿爾濱足球俱樂部隊與河南建業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大連市金州體育場進行。
根據裁判員的報告、照片及俱樂部提供的材料等,因對裁判員判罰不滿,比賽結束時,河南建業足球俱樂部隊新聞官李廣涵以非道德方式侮辱裁判員,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五十二條、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禁止河南建業足球俱樂部隊新聞官李廣涵進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的替補席三場;罰款人民幣15000元。
上述罰款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執行。
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官員的管理教育,淨化賽場風氣,自覺維護賽場秩序,杜絕發生各類違規違紀行爲,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主任: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