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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在中國隊無緣晉級世界杯的前提下,卡馬喬仍然可以在帥位上享受高薪待遇,被不少人視為國際足壇最幸福的教練。事實上,卡馬喬還存在著一個更幸福的地方,那就是他所享受的高薪待遇還是按照稅後計算。
根據媒體報道披露,卡馬喬個人的稅後年薪高達280萬歐元,如果將這個數字按照最新匯率(1比8.38)折算成人民幣,相當於3341萬元人民幣,平攤到每個月的話,就是278萬元人民幣。
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對於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同樣需要按照該法征稅。另外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在對外國人征稅過程中,除了適用3500元的起征點之外,還允許附加扣除1300元。也就是說,像卡馬喬這樣的外國人,實際上的個稅起征點是4800元,然後按照和國人相同的7級累進制的標准來計算所得稅。
值得一提的是,卡馬喬的稅後月薪達到278萬元,並不意味著按照278萬元來計算所得稅的應納稅額,而是首先按照稅前工資來計算所得稅金額,再用稅前工資減去所得稅後所得出的結果。所以如果按照現行的7級累進制來反向計算,那麼稅後月薪278萬元,大約相當於稅前494萬元,其中每月的個人所得稅金額高達216萬元!
由此產生的一個焦點問題,就是這筆巨額稅款到底由誰來承擔?盡管卡馬喬的稅後年薪實際上由萬達來承擔,但由於他的簽約對象是中國足協,後者有可能因此成為法律所規定的“扣繳義務人”。倘若如此,那麼作為“扣繳義務人”,就有義務將個人所得稅繳入國庫。未來幾年裡,中國足協恐怕需要自掏腰包來支付巨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