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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月餘,反賭掃黑再起波瀾,在確認申思、祁宏等人已被關押至瀋陽看守所後,人們最關心的一個問題便是:如果開庭,他們會被判多少年?
從涉案的受賄金額上來看,申思、祁宏、江津、小李明四名前國際大將總數達到了800萬元之多,罪名同樣被定性爲“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有律師分析:“如果每人的受賄金額達到200萬,最終量刑可能在7年左右。”
儘管離幾人的開庭還有一段時間,但參考法庭之前對幾名裁判和足協官員的量刑,也能看出一些趨勢。比如前金哨陸俊,被法庭認定“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81萬元”,最終獲刑5年6個月;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48萬元、港幣10萬元”的上海籍裁判黃俊杰,也被判有期徒刑7年。罪名相同,從金額上看,申思等人又更多,難怪外界會有“至少7年以上”的推測。
不過,祁宏的代理律師底野棟昨天現身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並不能這麼簡單地進行比較:“首先,我們國家不是判例法的國家,也就是說,並非這個案子判多少年,相應的那個案子也應該判多少年。其次,每個案子的情況也不一樣。”底野棟的意思是,即便陸俊、黃俊杰等人已被判刑,但他們的情況不能硬套到申思、祁宏幾人身上。
同時,底野棟還透露:“春節後我去瀋陽看守所看過祁宏,也已經收到了法院寄來的起訴書,不過現在還沒有確定什麼時間能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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