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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前往瀋陽候審的前國腳申思、祁宏、江津和小李明等人情況如何?昨天,申思的代理律師胡雪透露說,申思等已在農曆春節前被批捕,他目前已經拿到了起訴書,這4名前國腳的罪名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而他們4人的總涉案金額高達800萬元人民幣。
律師確認四人春節前被批捕
2010年10月份,申思、祁宏從公衆視線中“失蹤”,後經查詢到的航班信息顯示,兩人都已前往瀋陽,很顯然,他們的“失蹤”跟足壇反賭風暴有關。不過,那一次申思、祁宏等在瀋陽逗留的時間並不是特別長。2011年1月30日,兩人從瀋陽返回了上海,也和家人度過了一個團圓年。此後,申思、祁宏雖然公開露面不多,但據兩人的朋友介紹,他們從瀋陽回到上海之後一直做着與青少年足球有關的工作。
去年年底,就在此次足壇反賭案首批開庭審理前,申思、祁宏又一次前往瀋陽。一開始還有他們在瀋陽生活情況的信息傳來:住在瀋陽的一家賓館裏,可以與親友正常通電話。這一點也得到了申思代理律師胡雪的證實,“一開始的時候,他還跟親人,也跟我保持着聯繫,後來這種聯繫就中斷了。”
突然聯繫中斷的原因就是申思、祁宏等人被正式批捕了。據胡雪透露,他們被正式批捕的時間是在農曆春節前夕。前一年還能與家人團圓的申思、祁宏,今年也就沒有能夠回家,與家人吃團圓飯。胡雪說:“他們目前應該是在瀋陽的看守所裏,現在我已經收到了起訴書。他們被起訴的罪名是‘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另據記者瞭解,申思、祁宏等4名球員的案件卷宗已經移交到了瀋陽法院。根據規定,法院收到卷宗後10天到30天內將開庭審理。如有特殊情況,可延遲15天。不過到目前爲止,胡雪尚未收到法院有關開庭審理的消息,“到目前爲止,我沒有得到相關的信息。由於這起案件比較特殊,所以這個時間也比較難判斷。”
4人涉案金額爲800萬元
申思、祁宏等被起訴的罪名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他們受賄的金額是多少,又是在什麼比賽中受賄的呢?據悉,申思、祁宏、江津和小李明4人總的涉案金額高達800萬元,跟末代甲A聯賽的最後一場比賽有關。
2003年11月30日,甲A末戰,上海中遠主場對陣天津泰達,這場比賽的結果決定着冠軍歸屬以及哪支球隊最終降級。有消息說,當時的天津泰達老總張義峯向時任中遠俱樂部董事長的徐澤憲提出1200萬人民幣換3分,遭到了徐澤憲的明確拒絕,徐澤憲表示,中遠要冠軍,不要錢。無法做通俱樂部工作的張義峯轉而找到了足協相關人士。
由於足協規則上的漏洞,當時出現了一個比較荒誕的局面:如果泰達輸球,那麼重慶力帆可以輸球進中超。這樣的局面顯然是足協高層不想看到的,因此足協高層出面做工作,控制了這場比賽的結果。
據傳聞,當時的足協領導南勇找到曾隨他參加世界盃預選賽的申思,希望做通球隊關鍵球員的工作,輸掉這場比賽。接到南勇“任務”後的申思,聯絡了自己的小兄弟祁宏、江津和小李明。最終,上海中遠主場1:2輸給天津泰達,天津保級成功,足協“輸球保級”的漏洞被堵住。
翻看那場比賽文字轉播的網站記錄,有這樣一段描述,“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在申花客場落後兩球、中遠主場一球落後的時候,中遠隊並沒有壓上積極進攻。今天中遠隊的表現確實令人感到意外,甲A的最後一輪給了球迷太多的意外。”
順利完成南勇“命令”的申思、祁宏等自然也沒有白忙,他們得到了相應的好處。據悉,這筆好處費高達800萬元。
在此次足球反腐案的首批審理中,海利豐老闆杜允琪共用100萬元收買了中邦8名球員,操縱比賽,這8名球員收受了2萬元到10餘萬元不等的“好處費”,最終這些球員被定性爲“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五年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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