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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報綜合消息】3月23日,瀋陽方面傳來消息,因涉及足壇反賭掃黑案件,江津、祁宏、申思和小李明等4名前國腳已被批准逮捕。據悉,4人涉案金額近800萬元,涉嫌受賄的比賽正是2003年末甲A收官戰上海國際對天津泰達的比賽。
足壇反賭掃黑行動在2010年10月份再掀高潮,當時上海足壇多名知名人士被帶走協查,其中包括原國腳申思、祁宏、江津、小李明。此後,足管中心主任韋迪曾對此事迴應稱,“不能確定祁宏能否回來。”而此後,四人在2011年春節後,即從瀋陽協助調查後,取保候審,返回上海。其中針對原女足教練祁宏能否迴歸女足教練組一事,足協國管部主任曹景偉曾表示:“女足肯定不會用祁宏了,除非我們收到公安部門調查人員的通知,說祁宏沒有任何問題,我們纔會考慮是否要重新任用他。”
不過,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祁宏迴歸女足已完全無望。在足壇反賭掃黑案件審理第一批被告人時,祁宏等4人就曾再度被帶往瀋陽。昨天,知情人士透露,祁宏等4名前國腳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已被批准逮捕。
據瞭解,在被證實批捕後,祁宏等人很可能趕上四月中下旬這一撥的審判。“在卷宗正式遞交到法院後,正常情況下15天到30天就會開庭審判,特殊情況也最多延遲15天。”一位參與了首期足壇審判辯護,且辯護對象同樣是一名受賄球員的北京記者分析了祁宏、申思等人可能面臨的處罰。
在之前的第一期審判中,還沒有球員涉嫌受賄金額達到200萬元的案子,之前的案例球員受賄最多也就只有幾十萬元。“祁宏等人肯定會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來起訴,200萬元的金額可能會讓他們的刑期至少在5年以上,10年以下。當然考慮到他們如果有自首情節,或者是退還贓款比較徹底,可能會從輕處罰。正常情況下,他們的刑期可能在5至7年。”
23日,申思代理律師胡雪現身上海一體育電視節目接受採訪,他透露申思在過年前就已被批捕,申思被控告的罪名正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事件回放
蹊蹺的甲A末戰
2003年11月30日上海國際VS天津泰達
●足協方面當時准入規則的漏洞,讓重慶力帆故意輸球以留在中超的笑話發生的可能性陡增,另一方面,天津泰達必須戰勝上海國際才能保住中超資格,並能避免重慶隊輸球保級的荒誕場面發生——如果重慶保級成功,將成爲世界笑談,這對於南勇、楊一民政績影響太大了。
●當時上海國際仍有奪冠可能,天津泰達俱樂部向上海國際提出1200萬元人民幣換3分的要求遭到拒絕,上海國際明確表示,中遠隊要冠軍,不要錢。
●天津方面在中遠不接招的情況下,買通足協副主席南勇來爲其做工作。同樣需要中遠輸球的南勇,找到曾隨他參加世界盃預選賽的申思,申思受寵若驚,一口答應下來爲南勇做通關鍵球員的工作,在申思看來,南勇找他辦那麼重要的事,是領導看得起他,認可他的能力。
●於是,天津泰達有關人士在南勇授意下,給申思幾百萬元來打點上海國際隊核心球員。隨後兩隊的比賽開始出現各種蹊蹺場面:申思與祁宏領銜的中場完全無法組織起像樣的進攻,整個上半時,都被天津隊壓在半場,當時媒體如此描述球隊的表現——“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在申花客場落後兩球,而國際主場一球落後的時候,國際隊並沒有壓上積極進攻。今天國際隊的表現確實令人感到意外,甲A的最後一輪給了球迷太多的意外。”
●最終,上海國際主場1比2輸給天津泰達,天津保級成功,足協“輸球保級”漏洞被堵住,而客場輸給深圳的申花隊以1分優勢奪冠。(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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