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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區報評論員馬立明
申思、祁宏、江津、小李明四位前國腳,由於“中遠假球案”,被媒體披露已被有關部門批捕。祁宏和江津是中國打入2002年韓日世界盃的功勳之臣,申思和小李明則是上世紀90年代末“戚家軍”的帳中主將。年長一點的球迷們,對他們在球場上的表現印象深刻。可他們在十年後的足壇打假案中落馬,竟是因爲2003年“末代甲A”的一場“默契球”。四人是涉假案至今爲止級別最高的球員,中國足球“自由落體”的軌跡清晰可見。
據報道,當時瀕臨降級的天津泰達隊,試圖向上海中遠隊提出“以1200萬人民幣買球“,中遠有奪冠希望因而拒絕了泰達。泰達老總轉而買通了時任足協副主席的南勇。於是,上海中遠隊主將申思接到了這位頂頭上司的電話,由此誕生了一場“中國賽場上最看不懂的比賽”:四大國腳表現低迷,奪冠熱門不敵保級隊,前者失冠,後者保級。
如果報道屬實,南勇被買通,成爲了假球案的關鍵進展,他親自佈置四大國腳,一場假球便水到渠成。中國足協管辦不妨、政企不分,既是主導者、管理者,又是執行者、監督者,制訂規則之時他們是官員,分配好處時他們又是商人。在管制上,權力之大,足可以爲所欲爲;在利益上,大小通吃,參與鉅額利益分配。當時爲了衝擊韓日世界盃,足協不顧市場規則,接連兩年出臺“升級不降級”、“降級不升級”的荒唐做法,令俱樂部、球員、贊助商無所適從,嚴重破壞了聯賽的信譽度。而在利益爭奪上,足協又佔據各種好處,不僅在賽事轉播、贊助商冠名中搞“一言堂”,還能暗中操縱比賽成敗。在“中遠假球案”中,四大國腳一起成爲南勇的幫兇。更令人弔詭的是,有報道稱申思等竟因“南勇看得起他們”而興奮不已,足見足壇之腐敗,已上行下效,中國足球體無完膚。
今日,四大國腳遭到批捕,他們的故事自然讓老球迷心酸。這很容易引起以下猜測:國腳尚如此,球員中涉假者大有人在。所謂“覆巢之下,焉有完卵”,足壇打假案揭開的僅僅是冰山一角,繼續深挖下去,更多的名字將出現在報端。一個問題是,我們如何對待這些犯錯的足球從業者?他們都是“制度之痛”的犧牲品,在這個大染缸中難以自律,或被動、或主動地助紂爲虐。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傷害了中國足球,而中國足球又傷害了他們。四大國腳均爲國內難得的優秀球員,江津更因爲對卡塔爾隊的一次神奇撲救,成爲球迷心目中的英雄。如果不是限於中國足球的環境,他們說不定已經一飛沖天,進入國際一流俱樂部的視線中。
誠然,球員必須爲犯過的錯誤買單,但當時的環境是難以迴避的量刑因素。爲了中國足球的長遠發展,還是應該以“治病救人”爲方針。不能因爲一次錯誤而否定一個人,也不能不給人重頭再來的機會。“中國足球,人人有病”,這個現象的背後,在於“制度有病”。治病,要先治“制度之病”,必然從足協開刀,突破利益格局,實現管辦分離,建立真正的職業聯賽。否則,再優秀的球員,也可能會成爲下一個階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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