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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報記者陳海翔報道
近日,隨着足壇反腐掃黑第二次庭審的臨近,有關申思、祁宏、李明、江津被瀋陽法院批捕的消息突然被爆出,而據瞭解,申思等人並非是近期才被批捕,他們在年前便已被關進了瀋陽的看守所。今年春節,他們都是在看守所裏度過的。
針對四人受賄800萬的消息,也有律師表示,按照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的標準,如果達到200萬,那麼量刑可能會在7年左右。
正在瀋陽等候審判
申思、祁宏早在2010年12月就被牽扯到了足壇反腐掃黑案中。當時外界根據航班記錄查到了兩人前往瀋陽接受調查,但沒過多少時間,他們就從瀋陽返回上海,並且和家人一起過了一個團圓年,回到上海的他們一直都沒有公開露面,並且一直都很低調。在這段時間裏他們仍然從事着與青少年足球有關的工作。 “他們也知道自己過去做過錯失,所以在帶孩子的時候特別認真。”一位與兩人關係很近的人士表示, “也許是希望通過這種認真和付出來彌補自己曾經犯下的錯誤吧。”
去年年底,就在反腐掃黑第一開庭審理之前,申思、祁宏等四名球員再次前往瀋陽,但並沒有進入看守所,而是住在某家賓館內,並且可以和家人正常聯繫,但在一段時間之後,這種聯繫就突然中斷了。
申思的代理律師胡雪證實了這一說法,“事實上他們在春節之前就已經被批捕了,他們與家人聯繫中斷也大概是在那個時候,所以這條消息在最近突然出來也讓我感到很意外。他們目前應該是在瀋陽的看守所裏,現在我已經收到了起訴書。他們被起訴的罪名是‘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胡雪表示,按照正常審理程序,本案應該在起訴後一個月到一個半月內進行審理。但由於該案件比較特殊,涉及面廣,因此目前無法判斷具體開庭日期。
四人平分800萬元
申思、祁宏等被起訴的罪名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那麼他們受賄的金額是多少,又是在什麼比賽中受賄的呢?據悉,申思、祁宏、江津和小李明4人總的涉案金額高達800萬元,而這跟末代甲A聯賽的最後一場比賽有關。
2003年甲A聯賽末戰,上海中遠對陣天津泰達,當時泰達俱樂部老總張義峯找到中遠,表示希望用1200萬換三分,從而讓球隊免於降級,但這一請求被中遠當場拒絕,因爲後者如果贏球那麼就有奪冠希望。在未能做通上海國際的工作後,張義峯找到了南勇,希望他出面做通上海國際球員的工作。而因爲長期出任國家隊的最高領導,南勇與申思、祁宏、江津等人的關係都非常密切。而當時的南勇還有另一個考慮,即如何彌補力帆“輸球保級”的漏洞,如果上海國際能輸給天津泰達,對南勇而言也是一件好事。所以南勇找到了申思,並希望他能做通部分球員的工作,配合泰達贏下比賽。而且南勇當時還特意點到了江津和祁宏的名字,並希望申思轉告二人, “這是我的意思”。於是張義峯帶着南勇的尚方寶劍,以及800萬現金,找到了申思。而面對足協副主席南勇的“青睞”,一直很善於維繫各種關係的申思多少有些受寵若驚。於是他不折不扣的執行了南勇的意圖,找到祁宏和江津,以及球隊的另一位後防大將李明,確定了輸掉比賽的基調。當然,四人也均分了張義峯帶來的800萬現金。
當初的貪念終於換來了今天的被捕,瀋陽同格律師事務所的金文權律師表示,如果每人的受賄金額達到200萬,那麼按照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最終的量刑可能是7年左右,“但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還可能有一些另外的因素,比如說認罪態度、退贓以及有沒有立功表現等等,如果有的話,那麼法官是可以考慮減刑的。”另外一方面,雖然那場比賽的涉案金額是800萬,但這些錢是否都進了4人的口袋,其中是否還有一部分被其他人分走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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