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臣和馬布裏的例子也許並不典型,但從中卻可以看到外援適應CBA,或者說是CBA選擇外援應該重視的一些原則。CBA球隊的外援選擇,往往陷入迷信大腕的誤區。不買對的,只買貴的。NBA的經歷彷彿就是質量上乘的ISO標準。大腕的實力確實可以從一定程度上得到保證,但即便個人實力強大如JR·史密斯,也依然不能給球隊整體帶來幫助。其實,這就是一個選擇的誤區。
JR·史密斯的名頭確實大,即便在NBA也有着超強的得分能力,但是他在NBA擔當的往往是替補得分手角色,上場之後的任務就是個人得分,無需顧及其他。但到了CBA後,史密斯的身份成了球隊的絕對核心,要擔負串聯帶動整支球隊的重任,這就不是他所擅長的,這就如同非要把安東尼、比盧普斯干的活兒,教給JR·史密斯來幹,幹不好也在情理當中。
同樣的狀況還發生在肯揚·馬丁身上,這位狀元郎不是具備較高持球攻擊能力的球員,最擅長是依靠身體素質的補防和搶板,至於進攻端那些精彩的扣籃,依賴於有一個超級後衛的配合。但到了CBA,這樣的後衛並不存在,馬丁和新疆最終的分手也就在情理當中。其實,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爲什麼一些在CBA打得並不出色的球員,卻可以在NBA立足。比如曾經在雙星打過球的埃文·約翰遜和曾經在佛山打球的傑拉德·格林,同一名球員,在CBA和NBA的要求自然是完全不一樣,看看易建聯在國內的強勢和如今在小牛的尷尬就知道了。淮南爲橘、淮北爲枳,選外援重要的不是名氣,而是究竟適不適合,不是選貴的,而是選對的。當然,做到這一點可不是那麼容易,畢竟馬布裏這樣的外援,多少年纔出了一個啊。記者王大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