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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字[2012]148號
各參賽俱樂部:
2012年3月11日,在2011-2012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以下簡稱聯賽)季後賽山西太原賽區山西汾酒集團與北京金隅第四輪的比賽後,在球隊休息中有媒體在場的情況下,山西中宇俱樂部董事長王興江發表了不當言論。此段錄音被各大媒體網站轉載後,對中國籃協造成了惡劣影響,影響了聯賽的健康平穩發展,損害了CBA聯賽的良好形象。事後,王興江同志能夠認識到錯誤,態度誠懇,公開向中國籃協和有關當事人道歉。
爲嚴肅聯賽紀律,維護聯賽聲譽,根據《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紀律處罰規定》第三十二條之規定,給予王興江通報批評、停賽3場(從CBA聯賽2012-2013賽季開始執行),覈減俱樂部聯賽經費2萬元人民幣的處罰。
希望各參賽俱樂部以及相關負責人,以大局爲重,始終將聯賽的整體利益放在第一位,以維護聯賽的健康、公正爲己任,自覺遵守聯賽相關規定,共同打造一個健康文明、積極向上的CBA職業聯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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