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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足球的成績雖然一直不如中國籃球,但足協近幾年無論是在賽場管理、聯賽經營架構還是聯賽職業化進程上,都已經走在了CBA的前面,他們已經是籃協學習的榜樣。
足協重罰球迷騷亂
雖然中超賽場的球迷騷亂也不少見,但是對於賽場球迷的管理,足協的管理要比籃協嚴厲得多。《全國足球賽區安全秩序規定》第19條中“大量觀衆圍堵、攻擊……或造成傷害”會受到嚴懲:前年,中甲成都謝菲聯( 微博 )隊主場迎戰瀋陽東進隊,賽後發生了雙流體育中心外球迷砸壞客隊車輛,並導致東進隊隊員受傷。結果雙流體育中心被處以全年禁賽的處罰。
而今年CBA賽場已經幾次發生球迷圍攻球隊大巴的惡性事件,但是籃協沒有一次嚴厲處罰,導致這樣的事件再三發生。就像本次山西球迷圍攻客隊球員,北京隊已經有球員受傷,而籃協居然沒有任何處罰措施出臺。
籃協受制地方體育局
在中超聯賽中,諸多國企、民企乃至外企已經取代了原先的地方體育局,成爲了各傢俱樂部的控股股東。由於產權明晰的緣故,中超至少在俱樂部產權結構方面已經基本與市場經濟接軌。
相比之下,CBA儘管同樣號稱職業化,但很多俱樂部仍然擺脫不了地方體育局的控制。尤其每逢全運會前夕,地方體育局往往會要求有關球隊把練兵任務放在第一位,聯賽成績和商業運作倒是被擺在了可有可無的地位。至於本該在俱樂部之間自由進行的球員轉會,更是經常會在體育局那裏遭到掣肘。
同樣是體制內的產物,同樣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足協也並非“天生”就優於籃協,而是在職業化的過程中,付出了種種代價,足協纔有了今天的“進步”。
球迷騷亂足協與公安系統合作
中國足球的騷亂事件並不少,而中國足協對於騷亂事件的處罰力度也是一步一步加強。在職業化的前幾年,西安賽區多次干擾比賽的事件,直到2000年,陝西球迷不斷地用礦泉水瓶、喇叭等雜物進行攻擊湖北球迷,結果足協一怒之下取消了國力的主場資格。此後幾年中國足球騷亂事件依然發生,甚至在2002年西安球迷的再次騷亂引起了路透社關注。從2005年開始足協與當地公安合作,如果有球迷鬧事,球迷會以“擾亂文化、體育大型羣衆性活動秩序”的罪名被警方罰款、拘留並被責令“12個月不得進入體育場館觀看同類比賽”。
此外,之前中超球隊在參加亞冠時,不少球迷拿激光筆照射裁判以及客隊球員,亞足聯隨即對中超球隊進行了處罰。2009年6月,中國足協正式下發《關於加強足球賽區安保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今後中超賽場不再允許球迷攜帶可以射出綠色激光光束的激光筆進場。
足、籃協會體制“原罪”並無不同
足、籃其實同源,各自主管官員都是體育總局的運動中心主任,他們不但是聯賽的組織者、規則的制定者,還擁有絕對解釋權。而與此同時,由於管理者的背景並不代表投資方,所以他們完全不需要對投資方負責,反而是一種居高臨下的方式面對投資方。作爲管理者,不需要對投資人負責,不需要對球迷解釋。三權合一(制定法規,執法,對法規進行解釋)以及集管理職能與經營職能於一身,最致命的結果就是權力失去了必要的監督制約。
此前,中國男籃成績喜人,在亞洲是老大,在奧運會上也以進入八強爲國人增光,而且CBA的這塊“蛋糕”也沒有被做大,籃協的媒體和公衆的關注度並沒有像足協那樣高,所以籃協的更多問題都被捂在蓋子下邊。但是隨着男籃國家隊的一路下滑,媒體和社會對於籃協的拷問之聲已經高漲,而且隨着這幾年聯賽經營,像廣東、山西和新疆這樣的民營資本也開始成爲聯賽的主力,籃協和俱樂部之間的矛盾開始逐步激化。曾經在足球領域發生的諸多問題,已經不可避免地出現在籃協身上。在大環境的裹挾下,中國籃球深入的職業化改革難以避免,中國籃協如果不主動求變,那麼足協曾經爲“進步”付出的鬥爭代價,必然會在籃協身上重演,甚至是一場反黑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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