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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析
如大多數人所料,一場CBA (微博)史上罕見的賽場、賽後騷亂事件再度以罰款了結,彷彿除了“警告”和“罰款”之外,籃協再也拿不出任何有實質性的處罰措施。你小鬧,罰少點;你大鬧,就罰多點。就連這次影響如此之大的事件,也僅以區區的6萬元處罰便算交了差。一個如此正規的職業比賽管理機構卻僅有“罰款”這一項處罰手段,不能不讓人感到哭笑不得。
太原賽區累犯不改
全因違紀成本太低
撇開尚未有定論的“馬布裏(微博)打球迷”事件不談,這已經是山西太原賽區本賽季收到的第五張籃協罰單了。如果將這個也列個排行榜的話,太原賽區絕對是“冠軍”。前四次他們涉及攝像機位不對、扔水瓶、投擲打火機、向客隊球員照激光筆等行爲,而籃協的處罰無一例外不是“警告”就是“罰款”,對於一個一賽季動輒就投入數千萬元人民幣的俱樂部來說,罰個區區一兩萬,豈不是隔靴搔癢?
事實上,上述所言並非特指太原賽區,作爲職業聯賽的組織管理者,如果不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並堅決加以執行,那這個聯賽是不可能健康發展的。舉個例子,球迷向場內扔雜物屢禁不止?就是因爲你的罰款根本沒有罰到他們所擁戴的球隊的痛處。扔一次,警告;扔兩次,罰款;再扔,對不起請更換主場———必須有這樣的嚴厲手段並加以執行。此外,如上一戰這樣向場內扔大量雜物,當值裁判立馬就可以判主隊技術犯規,由客隊執行兩罰一擲。自己的行爲影響到主隊的勝負,即使是“慣扔”也不敢輕易出手了。
聯賽歪風甚囂塵上
根在籃協姑息養奸
籃協並非歷來都是如此心慈手軟的,舉歷史上三大罰單:2008-2009賽季山東主場與廣東隊的球員衝突及扔雜物,雙方共計被罰33萬元;2007-2008賽季新疆隊因“官秀昌事件”被取消季後賽資格;1998-1999賽季,四川男籃因計時器錯誤讓比賽少打三分鐘及把對手一個三分球記作兩分球而被取消整個賽季成績,直接降級,成爲CBA史上最嚴厲的處罰。然而,近幾個賽季,籃協卻越來越熱衷於“和稀泥”,不管出現什麼問題,幾乎一律罰款了事,“息事寧人”成爲管理者的主要信條,這也在另一方面助長了球迷胡扔胡罵、甚至賽後肆無忌憚地圍攻客隊的歪風。
罰不是不行,但要罰就要罰得狠、罰到俱樂部以至球迷都怕,當你明白你想要拋的雜物或許會影響到自己心愛的球隊的勝負時,你還會不顧一切地、像個流氓般地向場內投擲嗎?制度的完善,在於讓球迷明白,場上的事情必須場上解決。更有甚者,會有裁判委員會來處理,這樣才能達到有效治本的作用。
職業聯賽必須是由方方面面的“職業”一環一環組成,不是一句“蓄力倫敦”就能高枕無憂的。如果籃協仍然只會動輒罰款的話,遲早會變成“爛協”,CBA也不可避免地走向式微。
羊城晚報記者周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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