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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國國際象棋錦標賽(個人甲組)
競賽 規程
一、主辦單位
國家體育總局棋牌運動管理中心
中國國際象棋協會
二、承辦單位
江蘇棋院
江蘇省興化市人民政府
三、競賽時間和地點
2012年3月26日至4月8日,江蘇省興化市
四、參賽資格
(一)2011年甲組賽男女前8名棋手:
男子組:王玥倪華丁立人餘泱漪趙駿
周健超侯逸凡李超
女子組:章曉雯黃茜趙雪譚中怡王瑜
王珏居文君郭琦
(二)2011年乙組賽男女前3名棋手:
男子組:王晨李師龍劉慶南
女子組:丁亦昕聶昕王豆豆
(三)中國國際象棋協會推薦兩名棋手分別參加男子甲組和女子甲組的比賽。
(四)國際等級分2700分以上的棋手,因爲重要國際比賽而未能參加2011年度甲組比賽者,若有兩人以上的相同情況下,也只允許一人直接參加2012年全國甲組比賽。
五、競賽辦法
(一)比賽採用循環賽制,共賽11輪;
(二)比賽用時爲每方90分鐘,每步棋加30秒。
(三)比賽採用2007年出版的《國際象棋競賽裁判手冊》。
六、名次錄取及獎勵:
(一)男、女分別計算成績;
(二)男、女各取前8名,由國家體育總局頒發獎牌或獎狀;
(三)參賽棋手均有獎金;
(四)男、女組9-12名降級;
(五)比賽計算國際等級分;
(六)參賽棋手根據成績,按照中國國際象棋隊有關選拔辦法入選中國隊參加相關重大國際賽事。
七、裁判和仲裁
(一)裁判長和編排長由主辦選派,其他裁判由承辦單位依據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規定根據需要按精幹原則選派。
(二)仲裁
1、仲裁委員會由5人組成,其中主辦單位1人,承辦單位1人,領隊、教練和運動員各1人。
2、仲裁職責範圍按《仲裁委員會條例》執行。
八、報名
(一)2012年3月10日前,各參賽單位須將參加比賽運動員名單一式二份分別報給:
主辦單位:(北京東城區天壇東路80號國際象棋部,郵編100061)電話:010-87559155
承辦單位:
(二)報名表須加蓋省級體育主管部門公章,否則報名無效。
(三)報名後因故不能參賽者,須在賽前10天書面報請主辦單位。報名後無故未參賽者,取消下一年度參賽資格。
九、器材:棋子、棋盤、棋鍾應符合國際棋聯器材標準,事先由裁判長確認。
十、經費
(一)參賽棋手旅費自理,食宿費按大會要求執行。
(二)大會負責競賽、裁判、宣傳、接待等費用。
十一、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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