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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是王道
王軍霞與馬俊仁師徒反目,孫英傑和王德顯分道揚鑣,於芬和周繼紅老死不相往來,李永波與李矛形同陌路,體育圈兒從不缺錢財之爭。如今汪成榮和青海體工隊方面的爭執,再次把利益分配問題擺在公衆面前。
教練員汪成榮是幸運的,他趕上了殘奧會中國隊獎金分配最豐碩的一次;汪成榮同時也是不幸的,他所在的青海隊與他因獎金問題產生爭議,而浙江等地和他一起參加殘奧會的教練都能全額拿到獎金。
矛盾一起,雙方不免各說各的理。但對於旁觀者來說,說汪成榮自私不誠實並不合適,要說青海體工隊專橫跋扈也不適宜。金牌戰略的大背景下,運動員一戰成名,與之相關的教練員、工作人員都將獲得特有的相關獎勵,這早成慣例。在計劃經濟時代,獎金數額相對較低,大家或可相安無事,但隨着市場經濟到來,與體育相關的利益矛盾多元化、激烈化、公開化已不可避免。
獎金分配之所以能成經常性話題,原因在於利益分配規則從未完善過。想想看,爲何投身於職業體育的李娜、姚明、丁俊暉就不會有類似問題?規則之劍高懸,權利、義務和利益分配原則都攤在桌面上,所有人都能看見,誰也不會有什麼問題。
在國外,經紀人也從自己的運動員處獲取獎金,但只要規則合理,事先簽訂合同,一切照章辦事就行。如今中國的體育運動也不斷取得好成績,在獎金分配的規則上,吸取他人的合理經驗,真的很難嗎?如果早有規則明晰,又怎能有汪成榮與青海體工隊的矛盾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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