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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
汪成榮與青海體工一大隊的獎金之爭愈演愈烈,2日下午,汪成榮與孫英傑夫婦做客國內某網站,就獎金風波進行迴應,汪成榮表示,北京殘奧會的149.91萬元獎金是中殘聯獎勵他個人的,如果組織有明文規定,他願意100%上交。與此同時他還呼籲“以我爲戒,儘快立法”。青海省體工一大隊方面也不肯示弱,就汪成榮的一些說法“見招拆招”地逐一反駁,並稱“功勞不能讓他一人佔了”。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業內人士和律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均認爲這筆獎金應該歸汪成榮個人所有,此外在網上調查中,有80%以上的網友也認爲不應該把這筆獎金拿出來分配。
汪成榮:無規可循,希望立法
近150萬元的獎金,對於任何人都不是一筆小數目,這樣的一筆鉅額獎金,到底該不該汪成榮一個人所有。2日,被獎金風波搞得焦頭爛額的汪成榮表示,這是個人獎金,並沒有上交的先例。
最初,汪成榮告訴青海體工一大隊獎金數額爲90萬元,但直至青海體工一大隊詢問中殘聯後才知道,這筆獎金數額近150萬,對於爲何隱瞞實情,汪成榮解釋說:“這筆獎金是個人財產,屬於個人隱私,沒必要告訴他們,他們也沒必要問這些。”那麼這到底是不是一筆個人財產呢?汪成榮表示:“中殘聯已經給出明確表態,這筆獎金是個人獎勵,中殘聯的文件表明:教練員汪成榮的獎金已打入個人賬戶。中殘聯將獎金打到我自己卡上,顧名思義是屬於個人的,而且以往類似獎金分配這樣的事兒沒出現過,此前並沒有上交個人獎金的先例。”
同時,汪成榮還透露,其他省市教練和他一樣,都是打入個人賬戶,但並沒有出現獎金分配的問題。爲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汪成榮說:“如果獎金少的話,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原來,都是錢多惹的禍。
既然青海體工隊方面也眼熱,那麼究竟汪成榮該不該上交這筆獎金呢?對此汪成榮反覆強調:“如果在帶隊員之前,已經和單位有過獎金分配協議或者類似的規定,那麼上交這筆獎金我毫無疑問,但此事事先沒有任何協議規定。有文件的話上交100%我都願意。”汪成榮同時還呼籲,希望能夠“以我爲戒,儘快立法”。
青海體工一大隊:功勞不能一人全佔
對於汪成榮的各種解釋和說法,青海體工一大隊反應迅速,逐條進行反駁,大隊長楊海寧認爲,功勞不能他一個人全佔了。
“你以爲這是一個人的事?多少人爲你服務呢?原單位不派你出去,派個阿貓阿狗出去也一樣的。”楊海寧說。
青海省體工一大隊方面強調,汪成榮參與北京殘奧會工作屬單位行爲,但在收到中國殘聯的獎金後,大隊多次找其談話,要求彙報真實情況,汪的態度一直含糊推諉,不如實彙報獎金數額。在青海省體育局的官網上,體工一大隊在說明中表示:“在大隊掌握了實際獎金爲149.91萬元情況下,汪仍不如實說明情況。”
針對汪成榮之前所述“只能拿到20%獎金”一說,楊海寧稱,這筆獎金的分配,隊內確有初步意向方案,即50%給汪成榮,30%給遼寧、江蘇、雲南的教練員(獲獎選手原教練)及有關參與人員,10%給青海省殘聯有關參與人員,10%給大隊後勤、場地及科研人員。但因汪成榮始終沒有說明真實情況,這一意向方案沒能得以實現。“只因汪成榮什麼都不說,沒有交代借調期間津貼和獎金的具體數額,所以分配方案沒能落實。”
汪成榮一直強調青海體工一大隊要求上交獎金的舉措此前並沒有先例,同時也沒有文件來做依據,這也是雙方僵持的核心,對於這一點,楊海寧表示,“確實是這樣,我們的文件很多比較陳舊了,以前的獎金也沒有這樣多,不過獎金的分配辦法和分配比例一直是有一個慣例的,這個是有文件支持的。”楊海寧模糊的措辭也給了很多人猜測的空間:難道真的是因爲看到錢多,才眼熱嗎?
在網上的調查中,有80%以上的網友認爲不應該把這筆獎金拿出來分配,這樣的調查結果似乎也印證了人們的“眼熱”猜想。對此,楊海寧說:“我很理解這些網友的說法,不過汪成榮的帶隊項目和李娜網球這樣的職業體育不同,田徑運動,特別是殘疾人田徑運動,沒有國家和組織部門的支持,能夠安心訓練嗎?沒有得到後勤保障,能拿金牌嗎?功勞不是一個人的,付出的人很多,一個運動員的成功是很多接力棒,一棒一棒傳過來的,不能最後一棒拿走所有的,這不公平。”
各方聲音
律師:汪成榮有權自行分配獎金
針對汪成榮的149.91萬元獎金是否應當交由青海體工一大隊分配一事,著名律師王樹靜表示:“這屬於個人獎勵,汪成榮有權自行分配。”
王樹靜律師稱:“2008年中國殘奧管理中心發函給青海省體育局和青海省殘聯的內容中,稱汪成榮‘任教期間兢兢業業,恪盡職守,科學訓練,成績突出’,並連帶提及獎金,可以認爲是針對個人的物質獎勵。這筆獎金,汪成榮完全有權利個人支配。青海體育局認爲這筆獎金是獎勵給整個團隊的,這個論斷站不住腳,在法律層面也難生效。”
同行:
教練的獎金和單位無關
時任北京殘奧會中國田徑跑跳組領隊的楊祥運在接受採訪時稱這筆錢應屬個人獎勵,“跟汪成榮所在單位沒關係。”同時楊祥運透露,中殘聯也曾給予青海方面相關經濟支持。
楊祥運對此事感到驚訝:“我從事殘疾人體育運動20多年,還是第一次看到這種情況。據我瞭解,除了金牌獎金外,國家還設置了一項特殊獎勵,獎金爲15萬元。這些都是直接獎勵個人的,和他所在的單位沒有關係。尤其是特殊獎勵,明確了獎勵主體只是運動員和教練。”
楊祥運對青海方面部分言論感到不滿:“體工隊說的什麼‘原單位不派你出去,派個阿貓阿狗出去也是一樣的’,真讓人氣憤。作爲主管體育領導應該懂體育啊,比賽訓練中教練員是最關鍵的環節,汪成榮的業務水平、技術水平相當不錯。”
楊祥運認爲有些做法欠妥,“青海體工隊和多巴基地也不是沒有受益,據我瞭解,中殘聯是給了他們300萬建設費的,國家隊去他們那邊訓練,伙食費什麼的也都交。他們這樣要求汪成榮上交獎金,也是有損青海的形象的。”
中國殘疾人游泳隊
主教練張鴻鵠:
中殘聯就是爲了避免這些地方體育局和輸送上來的教練在獎金上發生扯皮事件,所以才把獎金髮放到了教練員的個人卡上,而且按照規定是不用上稅的。很多發達省份,尤其是一些沿海省份,都沒有出現這樣的事情,相反,除了中殘聯頒發給教練的個人獎金外,地方體育局和殘聯還會給予相應的物質和精神獎勵。
上海田徑教練張敏珍:
我帶隊參加了雅典殘奧會和北京殘奧會,弟子吳春苗曾在2004年殘奧會上奪得1金1銀。獎金已打到了我自己的卡里,這是個人收入,我的上級單位沒和我要。在汪成榮之前,我也沒聽說過這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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