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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消息
北京殘奧會金牌教練汪成榮與青海體工一大隊的“獎金糾葛”被捅出來之後,日前,青海省體育局局長馮建平終於露面了,他在接受採訪的時候對汪成榮“私吞”全部149.91萬元獎金的做法非常不滿,對他作出停職的決定也是“迫不得已”。目前青海省體育局正準備起訴到法院,與汪成榮打一場民事官司。
在之前報道中,汪成榮介紹說隊裏分配方案是,他只能拿到這筆獎金的20% ,如按90萬元計算,自己拿18萬元,30萬元給青海省殘聯,42萬元歸青海體工一大隊。青海省體育局局長馮建平告訴記者,事實並不是這樣。
“獎金分配實際上是50%給汪成榮。30%給那三個冠軍隊員的教練員,10%給青海殘聯,10%留給後勤人員。是這麼一個分配方案。”同時,馮建平強調,汪成榮屬於青海體育局正式職工,到殘聯工作是屬於借調,不能等同於受聘,而且汪成榮借調期間原單位工資獎金從未停發。“殘聯想借一個教練就讓他過去了,他是我們的正式職工,他的所有福利待遇,所有工資我們都給他發嘛!不發工資他能過去嗎?”
汪成榮認爲,在借調到中殘聯帶隊期間,他和原單位從未就獎金分配一事有過任何協議。但馮建平則表示,運動員奪得冠軍教練固然功不可沒,但功勞不僅僅是教練員一人,何況奪獎運動員並不是汪成榮一人帶出來的。
“他帶的這三個運動員是外省的運動員,不是我們本省的,已經達到世界水平了。因爲一個運動員是一層一層培養出來的。就好像是劉翔的教練,組織上決定現在由我帶劉翔了,我獲獎拿了錢,給孫海平不?給啓蒙教練不?我們分獎金連業餘體校的教練都給呀!國家體育總局本身就有文件規定,五四二的標準是我們自己定的,實際上從總局歷次分獎金來說沒有這麼高。”
關於對汪成榮停職的處理,馮建平表示是迫不得已而爲之。“他堅決不交,而且還騙我們。他給我們剛開始說50萬元、70萬元。說已經買了房子了,說交不出來了。我就給中殘聯打電話,中殘聯就來了一封函,才知道是150萬元。”
馮建平口中的國家體育總局文件是指,2008年國家體育總局以及游泳中心頒發的《教練員獎金髮放原則》,其中就明確規定了“在發放給教練員的獎金中,現任隊伍總教練或教練組組長提取獎金的10%;其餘90%由運動員的主管教練、助理教練以及原輸送單位教練,按不同比例分配。不過,汪成榮拿到的獎金是中殘聯發放的,並不適用與上述原則範圍內。發錢方中殘聯當初是想把錢發給誰呢?記者此後聯繫了中殘聯體育部,工作人員表示需要請示領導。目前仍沒有正面的迴應。
馮建平表示,青海體工一大隊現在準備走法律程序。“現在準備要起訴他了,我們也不想起訴,但你硬不交怎麼辦?那就打官司,讓法律來確定。”體工一大隊隊長楊海寧也表示,目前只是暫時對汪成榮作出停職處理,並不意味着汪將丟掉穩定的工作和事業編制,“大隊初步的意向是請律師與汪成榮打民事官司”。
發錢方中殘聯當初是想把錢發給誰呢?目前,中殘聯除了向青海省體育局發函證實獎金金額外,尚未對糾紛作出迴應。記者也聯繫了中殘聯體育部,工作人員表示需要請示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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