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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成榮作爲一名殘疾人運動員教練,只能說在業界稍有名氣,他上次出現在公衆視野中,還是因爲與世界中長跑冠軍孫英傑的婚禮。而近日,他與所在單位——青海省體工一大隊的一場爭論,卻在國內造成了不小的轟動。
簡單地說,都是錢惹的禍。在2008年9月5日公佈的第13屆殘奧會中國代表團名單中,汪成榮榜上有名,是整個田徑隊唯一來自青海的教練員。他帶領6名隊員參賽,其中弟子張振奪得男子5000米、男子1500米T11級別兩枚金牌,祁順獲男子馬拉松T12級金牌,何稱恩獲男子800米T36級銀牌。去年10月,中殘聯獎勵了汪成榮149.91萬元。青海省體工一大隊要求他把獎金交上來,由組織重新分配,遭到汪成榮的拒絕。
149.91萬元,這是汪成榮有生以來擁有的最多的一筆錢。這筆錢拿到後,汪成榮夫婦已經花掉了近一半。他們在西寧市中心買了一套新房,高層,帶電梯,每平方米5800元,總價67萬,手續費1萬元,裝修、家電花了20萬元左右。
去年12月28日之前,汪成榮被叫去談話多次,內容只有一個:希望他把這筆獎金交給單位,由組織進行分配。在汪成榮的不配合下,2011年12月28日,青海體工一大隊黨委下發了《關於對汪成榮同志停職的處理決定》,該文件稱:“中殘聯於2011年10月給予汪成榮同志高額成績獎勵,但該同志隱瞞情況,不執行大隊的決定。汪成榮同志隱瞞組織、不服從管理的行爲,在教職員工中造成了不良影響。”汪成榮被停職,停職期間停發工資及福利待遇。
汪成榮至今都待業在家。他多次要求恢復工作的申請全部被駁回,無奈之下,他將事件爆料給了媒體。
各方聲音
汪成榮:這是中殘聯獎勵給我個人的錢,憑什麼讓我往外拿?只要拿出相關文件,說我該上交獎金,那我多少都交,要是拿不出文件,我一分錢也不交。
青海體工一大隊隊長楊海寧:你以爲這是一個人的事?多少人爲你服務呢?原單位不派你出去,派個阿貓阿狗出去也一樣的。他不肯交錢的話,我們組織還有其他的手段。我們的忍耐也是有限的。
中國殘疾人游泳隊主教練張鴻鵠:中殘聯就是爲了避免這些地方體育局和輸送上來的教練在獎金上發生扯皮事件,所以才把獎金髮放到了教練員的個人卡上,而且按照規定是不用上稅的。很多發達省份,尤其是一些沿海省份,都沒有出現這樣的事情,相反,除了中殘聯頒發給教練的個人獎金外,地方體育局和殘聯還會給予相應的物質和精神獎勵。
上海田徑教練張敏珍:我帶隊參加了雅典殘奧會和北京殘奧會,弟子吳春苗曾在2004年殘奧會上奪得1金1銀。獎金已打到了我自己的卡里,這是個人收入,我的上級單位沒和我要。在汪成榮之前,我也沒聽說過這樣的事。
追根溯源
“天下熙熙,皆爲利來;天下攘攘,皆爲利往”,孟子的這句話在兩千多年後的今天,被髮揮到極致。甚至在原本純粹的體育競技中,體育精神漸漸迷失,體壇榮譽被物質獎勵薰出了銅臭味。
當體育盛宴異化爲金錢角逐戰,金牌轉化爲一疊疊鈔票,體育競技變成了一種金牌產業鏈。一支運動隊、一個地方運動管理中心甚至一個運動項目都靠一兩個人的金牌過活,這樣的怪現象是導致產生如今這場獎金風波的關鍵所在。
在古代奧運會上,物質獎勵是不被推崇的,人們更注重精神上的褒揚,獲勝者僅僅得到一個橄欖花環。隨着體育功能的日益擴展,金牌的“含金量”也越來越高。各國政府出於不同的目的和需要,不惜以重金鼓勵運動員在奧運會上奪取獎牌。
將金牌物質化,另一個結果就是因體制的不完善,導致產生一筆筆糊塗賬。事實上,早在十多年前,當社會上掀起對奧運金牌得主重獎之風后,體制內的獎金糊塗賬就開始出現。國家體育總局有過一些規定,卻最多隻是一些原則性的模糊概念描述。
在體育強國的美國,運動員和教練都要提前簽訂一份僱傭合同,目的就是理清獎金的歸屬問題,防止不必要的糾紛發生。然而,對於中國目前體育運動來說,仍然延續的是集體主義觀念。個人的成功應歸功於集體努力培養的結果,而不是你個人的奮鬥結果。即使沒有什麼所謂的內部分配細則,也存在集體內部的潛規則。各個不同項目、各地不同的體育局和體工大隊,各個不同的運動中心,幾乎都有着管理內部的“土政策”。一年前孫楊事件,同樣因爲商業贊助收入分配過程中,運動員和運動中心產生了矛盾。很明顯,要想杜絕類似的獎金風波,就必須改變體育獎金歸屬模糊的分配界限,制定出科學合理規範的規則合約,讓單位的歸單位,讓個人的歸個人。當金牌不再成爲人人都能分杯羹的“肥肉”,也許體育才會恢復到原本的簡單純粹。
本報記者厲苒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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