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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這兩天,殘奧金牌教練汪成榮與青海體工一大隊的獎金風波,成爲媒體關注的焦點事件。昨天,汪成榮再次作出迴應,他表示,北京殘奧會的149.91萬元獎金是中殘聯獎勵他個人的,如果組織有明文規定,他願意100%上繳,還希望以他爲戒,呼籲立法。而青海體工一大隊通過發聲明和大隊長楊海寧接受採訪的方式進行了迴應,對汪成榮的說法做了逐條說明和駁斥。
汪成榮迴應
中殘聯將獎金打到我卡上,顧名思義是屬於個人的”
獎金風波被曝光後,獎金歸屬界定成爲這起事件的關鍵,汪成榮表示:“中殘聯已經給出明確表態,這筆獎金是個人獎勵。中殘聯的文件表明:教練員汪成榮的獎金已打入個人賬號。中殘聯將獎金打到我的卡上,顧名思義是屬於個人的。”汪成榮同時透露:“(其他省市教練)和我一樣,都是打入個人賬戶,其他地方教練並沒有出現獎金分配的問題。”
青海體工一大隊認爲,運動員成績不只是主教練的功勞,後勤保障人員都有功勞,同樣應該分得部分獎金,對此汪成榮認爲:“取得好成績的功勞,當然不應該是我一個人的,我不否定團隊的力量,但是其他工作人員的獎金(是否發放,該發多少),是中殘聯應當考慮的,而不是從我的個人獎金中進行扣除。其他教練的獎金都是由中殘聯來發放的,和我一樣都是打入個人賬戶,而且其他省份的教練沒有要求上交,也沒有出現獎金分配的問題。”
如果被開除,會通過法律的手段保護自己”
青海體工一大隊索要獎金,到底有沒有根據?對此汪成榮反覆強調:“如果在帶隊員之前,已經和單位有過獎金分配協議或者類似的規定,那麼上交這筆獎金我毫無疑問,但此事事先沒有任何協議規定。有文件的話上交100%我都願意。”
目前,汪成榮已經被停職兩個月之久。對於如果體工一大隊堅持要求上繳獎金,或者真有開除他的可能,汪成榮表示:“目前體工隊還沒有做出開除的決定,現在只是對我暫停工資。如果真被開除,我會通過法律的手段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青海體工一大隊迴應
大隊有意向方案,按獎金額的50%給汪成榮”
記者在報道中寫道:“雖無書面說明,但據汪成榮瞭解,隊裏已有分配方案,他只能拿到這筆獎金的20%,如按90萬元計算,自己拿18萬元,30萬元給青海省殘聯,42萬元歸青海體工一大隊。”青海體工一大隊表示,大隊於2012年1月16日有意向方案,待大隊掌握獎金的真實數額後,按獎金額的50%給汪成榮,30%給遼寧、江蘇、雲南的教練員及有關參與人員,10%給青海省殘聯有關參與人員,10%給大隊後勤、場地及科研人員(隊員在多巴國家高原訓練基地訓練近200天,場地及科研人員提供了大量的服務工作)。但因汪始終沒有說明真實情況,這一意向方案並沒有最終得以實現。
付出的人很多,不能最後一棒拿走所有,這不公平”
在網絡調查中,幾乎有80%~90%的網友認爲汪成榮不應該把這筆獎金拿出來分配。楊海寧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我很理解這些網友的說法,不過汪成榮的帶隊項目和打網球的李娜這樣的職業體育是不同的。田徑運動,特別是殘疾人田徑運動,沒有國家和組織部門的支持,能夠安心訓練,得到保障拿金牌嗎?功勞不是一個人的功勞,付出的人很多,一個運動員的成功是很多接力棒,一棒一棒傳過來的,不能最後一棒拿走所有的,這不公平。如果汪成榮這麼做了,以後誰還願意把自己的隊員統配出來給別人帶,讓他帶了拿冠軍,這些運動員,輸送運動員的教練,在後勤上支持他的人難道都沒有功勞麼?”
沒說過使用‘手段’這一詞”
記者在報道中寫道:“大隊長楊海寧稱,‘他不肯交錢的話,我們組織還有其他手段。’”青海體工一大隊在聲明中指出,這一句與事實不符。實際情況是:記者詢問楊海寧下一步怎麼處理,楊回答:“按組織程序和組織措施處理。”楊海寧在與汪的三次談話中,每次都是請他講出獎金數額到底是多少,而且每次談話都有兩個以上的人在場,他每次都堅持說數額爲90萬元,楊海寧並沒有使用“手段”一詞。楊海寧在與記者的交談中也沒有使用這一詞。
沒有要求上交獎金的文件,但獎金的分配辦法一直是一個慣例”
在採訪中,汪成榮一直說,沒有任何規定要他交這筆獎金。而青海體工一大隊的聲明中確實沒有任何政府文件的依託,比如根據“青海體育字文件某某”……對此,楊海寧說:“我明白你的意思,確實是這樣,我們的文件辦法很多比較陳舊了,以前的獎金也沒有這樣多,不過獎金的分配辦法和分配比例一直是有一個慣例的,這個是有文件支持的。”
有可能提起民事訴訟”
對於事態的走向,楊海寧表示有可能提起民事訴訟,“這個是最終的辦法,我們在此前肯定還是希望走意向性解決,按照我們開會制定的那個獎金分配比例進行。如果他一分都不願意拿出來的話,我們在請示上級部門後會走相應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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