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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範遙)就汪成榮拒交獎金被停職一事,法律工作者郝勁鬆認爲,負責發放獎金的中殘聯對此事有確認的責任,青海體工一大隊因汪成榮拒交獎金便給予停職,有濫用職權之嫌。
郝勁鬆認爲,獎金是否上交給青海體工一大隊,須向發放獎金的中殘聯進行確認,“首先要弄清楚,這筆錢到底是獎勵給汪成榮個人的還是他所在單位的。如果是獎勵個人的,他的單位就無權干涉。”
郝勁鬆指出,青海體工一大隊如若要求汪成榮上交獎金,必須拿出相關法律憑據。談及汪成榮被停職一事,郝勁鬆認爲,如果青海體工一大隊認爲該獎金非個人所得,可以通過正常法律程序起訴汪成榮,而不是動用公權將其停職,“停職的話,就涉嫌濫用職權了。”
郝勁鬆表示,停職是一種行政處分,只有在工作中出現明顯錯誤纔會被停職。目前汪成榮與單位之間只是涉及獎金歸屬權的問題,“汪成榮可以就此提起訴訟,因爲停職對其本人的工資及個人利益都帶來了損失。”郝勁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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