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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91萬元,對普通家庭來說,是一筆鉅款。財富的孿生兄弟通常是煩惱,這個問題,汪成榮遇到了。
在汪成榮提供的證據中,一份中殘聯發給青海省體育局的函特別值得注意,其中寫道:“經中國殘聯研究決定,現下發第13屆殘奧會中國體育代表團教練員獎金,你單位田徑項目教練員汪成榮的獎金已經打入個人賬號。”由此可以明確,此獎金爲“教練員獎金”,149.91萬元打入了汪的個人賬號也順理成章。函的結尾有這樣的話:“請你單位報主要領導閱知,並備案。”中殘聯祕而不宣的要求與體工大隊大張旗鼓要求汪上交獎金,“誤差”依然在獎金歸屬上。
記者瞭解到,張敏珍教練和金帆教練都帶隊拿過殘奧會金牌,他們所獲的獎金,全部歸個人所有。
在中國體育界,獎金的分配,向來是一個敏感且易引發爭端的問題。在諸多項目中,爲解決爭議,相關部門都會事先與運動員、教練員約定獎金分配方案,提前擬好細則。汪成榮自述未被告知存在這樣的約定,青海體工一大隊也沒能出示這樣的約定。他們逼迫汪成榮上交獎金的手段,爲約談、爲停職、爲連發4道通知。很像是沒有獎金分配的“正門”,因而走的“旁門”,這樣的討要方式,是無法令人信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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