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殘奧會教練拒交獎金遭停職》後續
據新華社電近日,青海省體育工作一大隊教練汪成榮身陷“獎金風波”,獎金權屬和管理體制弊端引起各界熱議。
青海省體育工作一大隊隊長楊海寧在昨天發給媒體的情況說明中說,2005年至2008年,汪成榮分5次帶隊,總計帶隊時間爲557天,其餘大部分時間運動員是在原省份訓練。三金一銀獎牌中也包含着運動員原隊教練員和啓蒙教練員,以及其它有關人員的功勞。
因此汪成榮得到的149.91萬元獎金應該由組織分配,而楊海寧介紹說,體工一大隊2012年1月16日初步訂下了分配方案按獎金額的50%給汪成榮,30%給遼寧、江蘇、雲南的教練員及有關參與人員,10%給青海省殘聯有關參與人員,10%給大隊後勤、場地及科研人員。
不過,汪成榮認爲大隊沒有理由對獎金進行重新分配。他說:“有必要的時候,會走法律途徑。”
汪成榮夫婦表示,事情發展到現在的地步,實屬無奈,他們期盼“大隊能有個合情合理的解決辦法,不願看到兩敗俱傷”。汪成榮還表示:“以我爲戒,呼籲立法。”
小編有話說:其實類似汪成榮這類因爲獎金分配問題引發的糾紛,最近幾年屢見不鮮,當體育越來越產業化、職業化的背景下,如何處理好利益分配問題,並完善監管機制,將是中國體育亟須解決的一件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