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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徑教練汪成榮從2005年被中殘聯聘爲教練,他帶領的祈順和張振在北京殘奧會上拿到了三枚金牌,去年他因此拿到了中殘聯獎勵給他的149.91萬元。2011年12月28日,由於拒絕將自己得到的獎金上繳給青海體工隊重新分配,汪成榮遭到停薪停職。對於這筆獎金是否該上繳,汪成榮和青海體工隊各執一詞,互不讓步。
矛盾焦點1
獎金究竟該不該上繳
核心衝突:獎金究竟應該全額歸屬於汪成榮,還是應上繳一部分給青海體工隊?這是雙方的基本矛盾。
汪成榮認爲,這筆獎金是中殘聯打到自己卡上的,當然是分給自己的:“中殘聯有文件,國家撥給他們獎金,用於獎勵殘奧會獲得冠軍的運動員和教練,他們根據規定再給個人錢。這錢註明了‘給教練員汪成榮’,也進了我的銀行卡,並不是打給體工隊的,所以是屬於我個人的獎金。”汪成榮表示,其他省市的教練和運動員也分到了錢,“而且他們還拿到了地方的獎勵,比如拿到男子5000米金牌的遼寧選手張振,殘聯給了他獎勵,省裏也給了他100萬。我別說沒獎金,他們連一句表揚的話都沒對我說過。”
青海體工隊認爲,汪成榮是由他們外派到殘聯工作的,迴歸之後有義務如實彙報自己的工作表現和獎金收入,並理應把所得獎金上繳,由隊裏分配。青海體工隊昨天在青海省體育局官方網站發表聲明稱:“汪成榮收到中殘聯的獎金後,大隊多次找其談話,要求彙報真實情況,汪一直含糊推諉,不如實彙報獎金數額。在大隊掌握了實際獎金爲149.91萬元的情況下,汪仍不如實說明情況。隊裏在1月已經有了分配獎金的意向方案,但由於汪成榮拒絕上繳獎金,所以這個方案也遲遲沒能實行。”
矛盾焦點2
正規文件到底有沒有
核心衝突:青海體工隊認爲,汪成榮拿到的榮譽不是他一個人的功勞,是各省市和運動員共同努力的結果,體工隊還提供了訓練基地,基地後勤人員都做出了保障,所以他不應該獨佔這筆獎金,而應由大家共享。
汪成榮對此表示:“如果說分我的錢,應該有文件規定,或者我之前和他們簽過協議,裏面明確說明我該上繳獎金,那樣的話我沒有任何意見。”
對於汪成榮的說法,青海體工隊隊長楊海寧作了迴應:“我們的文件很多比較陳舊,以前獎金也沒這麼多,不過獎金的分配辦法有慣例,也有文件支持。”
對於楊海寧的說法,汪成榮不予認可,他認爲青海體工隊並沒有這樣的文件,否則事情也不會到今天這個地步:“如果有文件,他們早就拿出來,錢也拿走了,還用得着停我的職?”
作爲曾經的運動員,孫英傑對丈夫很支持,她認爲體工隊的要求沒道理:“拿了金牌,不但沒獎勵,還要來分錢,這像話嗎?”在孫英傑看來,丈夫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正確的,“就算被停職,也一定要討說法”。
矛盾焦點3
分配方案前後不一致
核心衝突:青海體工隊在聲明中表示,他們要求汪成榮上繳全額獎金,然後分給他其中50%,另外30%給遼寧、江蘇、雲南的教練和相關參與人員,10%給青海省殘聯相關人員,10%給大隊後勤。如果汪成榮不拿錢,他們會走相關程序。
對於青海體工隊在聲明中提到的分配方案,汪成榮並不認同,他表示青海體工隊找自己談話時提出的方案是給他20%,並不是50%,“直接分走80%的做法太誇張,所以幾次談話都是不歡而散”。
對於獎金數額,青海體工隊認爲汪成榮並不誠實:“他一直說自己只拿了90萬,而不是149萬。如實彙報獎金數額,是國家工作人員應具備的基本的品質,不應該像汪成榮說的那樣當做自己的隱私。”事件被曝光後,青海體工隊前天曾找到汪成榮,讓他去多巴基地談話。由於當時有事在身,汪成榮並沒有成行。不過雙方都表示,並不希望無休止地交戰,希望有機會坐下來談一談,溝通出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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