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千萬索賠
2月23日,久未露面的邁克爾·喬丹突然現身一則視頻,稱向中國一家法院提起訴訟,指控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喬丹體育)侵犯其姓名權。
許多人可能對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有些陌生,但要是說起近幾年來賣得風生水起的喬丹牌運動服和運動鞋,可能很多人都會略知一二。
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成立於1984年的福建省晉江縣陳埭溪邊日用品二廠發展而來。
晉江是全國重要的體育用品製造基地,這裏很多企業爲運動品牌代工。
截至2011年6月30日,喬丹體育已建立了覆蓋全國31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的市場營銷網絡,2010年公司銷售收入更是高達29.3億元。
去年年底,喬丹體育首發申請獲准,今年即將掛牌上市,沒承想邁克爾·喬丹的一紙訴狀卻突如其來。
喬丹體育提供的信息顯示,該公司主要使用的“喬丹”商標是在2003年前後註冊完成。
爲何時至今日,喬丹體育正面臨上市前夕敏感時期,邁克爾·喬丹纔開始起訴?
邁克爾·喬丹的中方代理人——君合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康乂表示,他是去年年底受到喬丹委託處理此案。
“喬丹本人表示是近期才瞭解到,同時瞭解到對方甚至把自己的兩個孩子的名字也註冊成商標。這跟其上市與否並沒有直接關係”康乂說。
康乂表示,喬丹因此直接決定起訴,索賠額可能高達上千萬元,截至目前沒有和解的可能。
幕後推手
事實上,喬丹體育並非第一次因“喬丹”品牌引來風波,喬丹個人起訴之前,耐克公司曾控告喬丹體育商標侵權,但並未成功。
而邁克爾·喬丹的聲明視頻發佈不久,體育品牌耐克也發表聲明表示支持。
據記者瞭解,耐克公司與邁克爾·喬丹有長期合作關係,並在全球範圍內建立了“Air Jordan”高端子品牌的運動鞋和服裝的特許經營權。
雖然“Air Jordan”品牌進入了中國市場,但是並沒有註冊使用對應的中文名稱,
目前耐克公司只有文字商標“Michael Jordan”和兩個圖形商標在中國獲得註冊。
中國工商總局商標局相關信息顯示,目前耐克國際有限公司包括多個JORDAN字樣在內的商標均處於“駁回複審”的商標流程。
而喬丹體育擁有在中國境內註冊的127項註冊商標,包括含有“小喬丹”“橋丹”“傑弗裏喬丹”“馬庫斯喬丹”字樣的商標。
傑弗裏喬丹、馬庫斯喬丹正是邁克爾·喬丹兩個兒子Jeffrey Jordan和Marcus Jordan通常對應的中文譯名。
因此,有業內人士分析稱,這個事件表面看似是邁克爾·喬丹的個人行爲,躲在後面的實際是耐克。
該人士稱,喬丹體育是中低端品牌,本來和耐克之間不存在市場衝突和利益衝突。然而,耐克這種國際品牌目前在中國已經沒有後續增長力量,必須要打擊國內品牌,營造聲勢。
各執一詞
面對飛人的指控,喬丹體育在其網站上發佈公開聲明,強調中文“喬丹”是該公司依照中國法律申請註冊並享有專用權的註冊商標,對註冊商標的合法使用行爲受我國法律保護。
記者注意到,喬丹體育公司在IPO申報時,也意識到了其商標可能存在的風險。
在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中,該公司把商標及商號風險列爲需要特別關注的風險因素首位。
根據其招股書披露,該公司“喬丹”主要使用的圖形商標已於2005年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認定爲“馳名商標”,“喬丹”中文文字商標於2009年被認定爲“馳名商標”。
其中提到,商號及主要產品商標“喬丹”與美國前職業籃球球星Michael Jordan的中文音譯名“邁克爾·喬丹”姓氏相同。
公司和邁克爾·喬丹不存在任何商業合作關係,也未曾利用其形象進行企業、產品宣傳。
對此,康乂表示:“我們收集到的證據可以充分證明,喬丹體育已經和邁克爾·喬丹產生一一對應的關係。2009年的第三方調查顯示,消費者誤以爲喬丹體育就是喬丹本人的品牌。而且這家公司近幾年的商業推廣力度也越來越大,從中國做到美國,這些絕非偶然。”
喬丹是誰?
這樣的問句對大多數人來說都近乎是一種侮辱。
不論你喜歡NBA (微博)或是不喜歡NBA,邁克爾·喬丹都是一個神一樣存在的名字。
在NBA全球商業化極度擴張的二十年來,“飛人”邁克爾·喬丹幾乎成爲了NBA的代名詞。
在中國,人們習慣性地隱去了這位巨星的名字邁克爾,只稱呼他爲喬丹。
同樣在中國,有一家體育用品公司,以生產運動品牌而聞名,同樣也叫喬丹,但卻和邁克爾·喬丹沒有一毛錢的關係。
問題就這樣出現了。
-肖實
分享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