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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時報首席記者陳蔚
昨天,當中國足壇反賭掃黑案結束第二次宣判後,鐵嶺中級人民法院外響起了陣陣鞭炮聲。難道這是球迷為中國足球重獲新生迸發的喜悅?錯了,其實這些鞭炮聲是涉案者家屬為慶祝他們重獲自由,祛除晦氣燃放的。
許宏濤、尤可為在宣判之後,當庭釋放,辦完手續、換上便服的他們坐著親屬的豪車絕塵而去;譚旭的家人則為慶祝他重獲自由放起了鞭炮……。昨天鐵嶺中法對29人進行了宣判,其中大部分人都對判罰表示了滿意,而球迷則對這樣無力的判罰很無語。
宣判後涉案者大多很滿意
『不上訴!』宣判結束後,備受關注的原中國足協副主席、國家體育總局足管中心副主任楊一民以及原足協裁判委員會主任張建強當庭表示不上訴,不上訴不僅是代表他們認罪伏法,而且也代表他們對這個判罰很滿意。
因為人數眾多,昨天的宣判從早上7點多開始一直持續到下午3點半。最後的結果,楊一民被判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原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主任張建強被判12年。原青島海利豐投資人杜允琪被判7年。原成都謝菲聯總經理許宏濤與工作人員尤可為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前西藏惠通陸華足球俱樂部總經理王珀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詐騙罪被判8年有期徒刑……
這樣的結果,就連楊一民的辯護律師王樹靜都認為刑期比較輕,『但因為懲治是手段不是目的,為的是讓官員教練遵紀守法,把足球搞上去,因此這些足球腐敗涉案者判罰都從輕從寬。』其實,這些律師都利用了足協的『一個中心兩塊牌子』體制漏洞,雖然足協官員平時其實是體育總局工作人員,但卻可以用『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來辯護,從而大幅度減輕處罰。同時他也透露,另一位足協官員南勇的涉案金額在500萬以下,但肯定比張建強的273萬涉案金額高,預計刑期是15年至無期。
服刑後願重操舊業乾足球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這些『栽在』足球上的人在刑滿釋放之後還會重操舊業嗎?有趣的是,其中的大部分人都表示要重回足球界,網友紛紛質疑,他們究竟是因為太過熱愛這項事業,還是要回去繼續撈油水?
據尤可為律師程紹飛透露,宣判前他曾問過尤可為在出獄後會從事什麼職業,尤可為當時就表示,出來後會繼續從事足球事業,也許不能再擔任職業足球隊的教練,但會從幫助足球界好友等間接途徑再為中國足球盡微薄之力。而不少人都表達了類似的觀點。
對於這樣的說法,有的網友表示不能理解,『為何不能效仿意大利對莫吉的處罰,永不能踏入足球圈。』、更有激動的網友表示:『不如現在把他們全放了,趁著年輕還能多為中國足球做點事呢!』。當然,也有人持不同的意見,『重新走進足球圈的他們可以用切身經歷感染身邊蠢蠢欲動的人。如果就此強迫他們遠離足球,對中國足球來說或許是失去了一批「財富」,畢竟對正常人來說,誰也不願意再跌一次這麼大的跟頭,他們的親身經歷或許會幫助和淨化更多同行。』
●反賭案主要涉案人員刑期一覽
涉案人員判決罪名判決結果
楊一民受賄罪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罰金20萬元
張建強受賄罪有期徒刑12年,罰金人民幣25萬元
杜允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非法拘禁罪有期徒刑7年,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范廣鳴對非國家公職人員行賄罪有期徒刑3年半,罰金15萬人民幣
許宏濤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罰金10萬被宣布當庭釋放
尤可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罰金60萬被宣布當庭釋放
王鑫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開設賭場罪有期徒刑7年,罰金330萬
李志民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有期徒刑5年,沒收財產人民幣25萬元
王珀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詐騙罪有期徒刑8年,罰金人民幣2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