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今天我們要講的,是關於規矩的故事。
規矩,它是一種規則和章程,是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文件,在職業體育競賽中,是辦法、依據和準繩。
中國籃協不是不懂規矩的羣體。恰恰相反,每個賽季之前制定頒發的“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競賽規程”,證明他們應該比任何人都“懂規矩”。可惜所有這些,都只是他們施加給俱樂部、球員、教練以及其他人的規矩。作爲“創始人”,他們似乎不需要遵守這些規矩。比如這次廣州全明星賽期間,通過媒體票選本賽季常規賽MVP(最有價值球員),籃協就又違規了。
籃協認死理
只有聯賽前三名纔有資格
最先爆料的是《體壇週報》籃球部主任併兼任籃協新聞執委的楊毅(微博) 。前日楊毅在微博表達了對票選的不滿——“作爲中國籃協新聞執委之一,我接到投票通知,在朱芳雨(微博) 、呂曉明(微博) 、朱彥西(微博)三人中選取本賽季CBA (微博)的常規賽MVP。我最終把呂曉明排在了選票第一位,他幫助山西創下歷史佳績;朱芳雨排在第二位,CBA歷史得分大王。但我也想說的是,在一個外援完全主導的聯賽裏,不讓外援有被選資格,就像鴕鳥把頭插進了沙子裏。 ”
爲何是朱芳雨、呂曉明、朱彥西?按照中國籃協規定,參加本次MVP評選的候選人必須滿足三個條件:1.常規賽比賽場次達到28場或以上;2.中國籍運動員;3.球員所在球隊必須取得前三名的成績。按照這個標準,以上三人所效力的廣東、山西、北京名列常規賽前三,他們幾乎都是雷打不動的主力,按照籃協“規矩”他們順理成章地成爲MVP候選人。
籃協不專業
衆外援更牛爲何難以入圍
籃協規定常規賽MVP必須是中國球員,但翻看本賽季CBA的數據榜單可以發現,似乎任何一名中國球員都配不上“聯賽表現最好的球員”這一稱號。
除了八一男籃的強力中鋒許鍾豪登頂蓋帽王外,另外六大獎項——得分王JR·史密斯、三分王哈德森、扣籃王布恩、籃板王阿巴斯、助攻王道格拉斯、搶斷王哈德森,外援已經通吃CBA。如果說這幾大高手所在球隊沒殺進常規賽前三難以角逐MVP的話,那麼廣東的辛格爾頓和布魯克斯(微博) 、北京的馬布裏(微博)和莫里斯、山西的威廉姆斯和查爾斯,完全有實力競爭甚至最後高票當選。
讓一位遼寧男籃名宿選出他心中的最佳,他表示:“本賽季CBA常規賽MVP只能在‘二馬’之間產生——馬布裏和馬庫斯·威廉姆斯。我個人覺得無論是從效率、數據上還是從對球隊貢獻上看,馬庫斯·威廉姆斯當之無愧。 ”
其實籃協一直說CBA要面向世界,既然外援給CBA帶來了活力,MVP評選就不該忽視他們。雖然由於CBA的制度不健全,有些外援不能紮根CBA,打滿一個賽季,但還是有一些非常具有職業精神的外援沒有獲得官方認可。
籃協愛忽悠
媒體投票其實就是走過場
常規賽MVP的評選應該是相當嚴肅的,但籃協給人的感覺,則是視MVP爲兒戲。
明日中午在廣州的投票其實就是走走過場,很多人都看得出來,呂曉明已是毫無爭議地奪取最佳。
籃協的投票規矩是由新聞委員會成員以及20家新聞單位代表進行投票,每個人的推薦表上可以依次推薦三個候選人,分值爲5分、3分、1分。而事實上,20家新聞單位評選的合理性也顯得牽強,據瞭解,這20家新聞媒體大部分爲中央媒體,那些常年跟着CBA跑的地方媒體卻被忽略了。“我沒有接到邀請函,沒有投票,據我所知大部分常年跟隊的記者都沒有得到投票機會。 ”一位山東記者說。
不過還好,今年還能讓媒體投票行使權力。在去年也是票選MVP,籃協的朝令夕改讓最有價值球員徹底“內定”了。 2011年3月14日下午,籃協通過手機短信告知部分籃球記者,當晚舉行的晚餐媒體沙龍要投票評選CBA常規賽MVP。這是一次臨時性的通知,在收到短信前,幾乎所有記者對此事不知情,這讓記者直言這樣評選MVP沒有半點公信力可言。 17點之前,中國籃協再次發出短信,宣佈評選活動暫時取消……實在讓人很無語。
這次票選還玩內定,籃協啊,你可長點心吧。記者劉放電自廣州
分享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