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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中國足壇弊案的重心,將從丹東轉向鐵嶺。作爲級別最高的涉案人員,楊一民的刑期成了焦點話題。今天,楊一民的律師王樹靜將趕往宣判地。他表示,“我個人認爲楊一民的刑期12年左右比較適當。”言外之意,高於這個刑期,會酌情考慮上訴。
楊一民的案件將在明天上午宣判。而18日恰逢週末,在休息日審判,並不多見。
足壇弊案在丹東宣判時,外界部分目光便已轉移到在幾百公里之外的楊一民身上。有分析人士認爲,他最終獲刑可能是15年。對此,王樹靜認爲,按照楊一民的案情,量刑的上限是15年。他說:“根據多年的從業經驗,我個人認爲楊一民被判12年左右比較適當。”
在第一批受審的人員當中,楊一民的級別最高。1997年初至2009年12月,楊一民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等職務的便利,爲有關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先後40餘次收受20餘家單位或個人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25.49萬元。此後,楊一民返還了全部贓款。
王樹靜明確表示,如果楊一民的量刑超過15年,一定會上訴。“因爲,從具體情節上看,楊一民親屬病故,包括親人住院,孩子上學,很多案情是他自己交代的。量刑時應該考慮到這些因素。”
據王樹靜透露,楊一民目前情緒穩定。在交代了自己的情況後,如釋重負。由於楊一民的夫人身體不好,將不會到場旁聽,不過他的哥哥和姐夫將趕往鐵嶺。一審判決後,如果楊一民不上訴,他將被送往勞改農場,屆時會與家人見面。
記者鍾喆
(本報丹東今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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