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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特約記者李志剛
丹東的天亮得很早,從一團漆黑到天色大亮,中間只有很短的時間。早上不到7點,熟睡中的記者便被刺穿窗簾而入的陽光驚醒了,此時距離“足球大審判”首批案件的宣判,還有兩個多小時。
透過房間裏的落地窗,記者注意到還不到7點半,便有同行陸續“全副武裝”地趕往100米之外的丹東中院。早起的鳥兒有蟲吃,果然如此——押送黃俊杰、陸俊、呂鋒等人的警車,還不到8點便駛入丹東中院的停車場,這讓很多遲到的記者叫苦不迭。9點宣判,爲何這麼早便將犯罪嫌疑人帶了過來?
原來,今天是正常工作日,而羈押這批犯罪嫌疑人的東港看守所,離丹東市區很遠,爲了避免堵車,同時減少對市民上班的干擾,負責押送的警車便早一點上路。只是如此一算,黃俊杰、陸俊、呂鋒等人恐怕早上四五點鐘便會被叫醒,也許他們壓根就睡不着。
在距離鴨綠江直線距離只有兩三百米的丹東市三緯路上、在丹東中院審判庭旁、在丹東警方設置的隔離區外,衆多記者與部分丹東市民開始了漫長的等待。天很晴,風很“硬”,兩位溜彎的丹東市民不期而遇,他們分別牽着的小狗開始打鬧着玩兒,這被很多電視臺的記者拍攝了下來。也許就在這兩天,會有很多觀衆通過電視,觀看到兩隻小狗在丹東中院審判庭外打鬧的畫面。此時,審判庭內,法官正在對着幾個昔日叱吒風雲的綠茵黑衣法官和足協官員,宣讀一審判決的結果。
黃俊杰第一個出庭,他的律師劉煒也是第一個走出丹東中院審判庭的,此時是早上9點26分。劉煒一露面便遭遇“圍追堵截”,這不僅讓看熱鬧的丹東市民大開眼界,也使維持秩序的法警、武警目瞪口呆。
去年庭審時,劉煒爲黃俊杰做了“無罪辯護”,至今劉煒依然堅持這個意見。他認爲丹東中院單純以“黃俊杰事前有允諾、事後拿到錢”便判處他犯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在邏輯上存在漏洞,“從黃俊杰的情況來看,他是否存在虛假允諾的可能性呢?即黃本人雖然事先跟別人有過聯繫、事後收了別人的錢物,卻並沒有在執法比賽時有事實上的犯罪行爲、並沒有主動幫助請託方謀取利益呢?”
基於上述考慮,劉煒提請丹東中院到中國足協調取黃俊杰涉案比賽的錄像及賽後比賽監督的打分,“這項工作是我們辯護律師很難完成的”。不過,劉煒的這一辯護意見並未被丹東中院採納。
在被採取強制措施之後,黃俊杰第一次在央視有關節目中“露面”時曾經痛哭流涕。“我覺得這一次黃俊杰在法庭上的表現很正常,情緒非常平穩。”劉煒這樣說,據他介紹,黃俊杰的家人這一次沒有來到丹東,自己會通過電話與黃的家人進行聯繫,“黃俊杰妻子的身體不太好,現在家庭條件也有一些困難,但他孩子沒什麼問題,外界的一些傳言是站不住腳的。”
據劉煒介紹,今天黃俊杰在法庭上與自己只進行了眼神的交流,“最後法官詢問黃俊杰,是否聽清楚判罰決定、是否要上訴,黃俊杰看了我幾眼。這很正常,因爲很多人不知道這些程序,不知道該做出什麼樣的選擇。”劉煒感覺“黃俊杰有一定的悔意”,“我不是心理專家,不知道如何界定他後悔的程度,但後悔是肯定的。”
在百餘名記者的目送下,載着黃俊杰、呂鋒等人的警車緩緩離去。警車內,他們有的刻意低頭躲避注視的人羣,但周偉新主動把頭扭了過來,盯了記者一眼,然後笑了。
“足球大審判”的首個宣判日,就在這樣一個讓人悵然若失,卻又有幾分喜感的氣氛中結束了。 (本報丹東2月16日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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