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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對4名黑哨一審判決結果一出,球迷認爲判罰過輕:“當年裁判龔建平受賄金額遠小於陸俊等人,龔建平判10年,可陸俊才5年多。”針對這些問題著名律師方正宇面對媒體做出瞭解答。
未實施從嚴處罰
記者:足壇反腐案一審宣判,法庭門口的球迷怒斥判得太輕,網上球迷同樣罵聲一片,認爲判得輕,你怎麼看?
方正宇:根據手頭資料無法確定是否從輕,但可以確定沒有出現外界事先預期並希望的那種“從嚴處罰”。從黃俊杰被判7年上線,就可以看出來判決基調。接下來即將被宣判的楊一民等人,儘管將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有了第一天的主基調,他們可以對自己的刑期做出稍微樂觀的預期。
周偉新投案自首獲減刑
記者: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金額在10萬以上即被處以5年以上刑期,爲何周偉新收了49萬卻僅判了3年半?
方正宇:周偉新有投案自首情節。按照法律規定,唯一能夠突破5年底線的情況就是有投案自首情節。一般是認罪態度好、退贓,這些行爲,只能在量刑上達到“從輕”判決的結果,但不能突破5年底線。而“減輕”處罰,最終刑期是可以低一個檔次,可以突破5年下線的,而減輕處罰,最重要的表現即爲投案自首。
當年龔建平的罪名不同
記者:當年,龔建平受賄37萬元,獲10年有期徒刑。這一次,周偉新、黃俊杰等涉案金額遠超龔建平,爲何刑期相差如此之大?
方正宇:2003年時,國家刑法只有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和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龔建平的身份有爭議,裁判身份無法定位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所以把他定到了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上,那麼受賄超過10萬元,起點就是10年。在2006年,刑法修改後,設立了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裁判員是非國家工作人員,沒有編制,全部歸到了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這樣刑期就只有受賄罪的一半,所以陸俊等人要比龔建平的少,這是法律變化的結果。
記者:有部分球迷認爲,有些情節較輕的當事人,最終被宣判的刑期,還不如他之前被羈押的時間長,除了當庭釋放還應有何說法?
方正宇:這是個有爭議的問題。此類情況,目前尚未被列入國家賠償的範疇,但很多法律界人士呼籲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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