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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體育訊北京時間2月7日,中國高爾夫球協會(簡稱“中高協”)發佈了“關於我國高爾夫球業餘球員、教練員、國家隊運動員(業餘)轉爲職業球員規定的通知”(以下稱《通知》),《通知》中規定了業餘球員不準擅自參加國外職業高爾夫球巡迴賽組織的考試和職業比賽。該規定限制了業餘球員(包括優秀的青少年球員)繞過“體制”走向更高級巡迴賽的職業發展規劃。《通知》發佈會後,立刻在網絡上引起熱議,新浪微博評論超過百條。
通知中第四條規定,業餘球員、教練員、國家隊運動員(業餘)未經中高協批准和推薦,任何人員不準參加國外職業高爾夫球巡迴賽組織的考試和職業比賽。對於違反人員,中高協視情節將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或禁賽1-2年的處罰。情節嚴重者,禁止其參加在中高協在國內舉辦的所有業餘比賽和職業球員考試。
知名從業者宋亮亮(微博)在新浪微博中提到,如果業餘球員繞開中高協考上了國外職業巡迴賽的參賽資格怎麼辦?網友“信如悟空悟能”分析有幾種可能:只能常年在國外參加比賽,回國就回被封殺;國內比賽沒有參賽資格,沒有排名和積分,但有國外排名和積分;要麼爲了參加國內比賽變更國籍,以外國人身份參賽。
網友“玩丸(微博) ”在微博中指出,葉劍峯(微博)當年就是這種情況,沒通過中高協批准就去考亞巡賽(微博) ,後來就被國內禁賽和封殺,他大概就屬於“情節嚴重者”。著名青少年球員“岡村優(微博) ”在微博中表示:日本是鼓勵支持的,即使把日本國籍改了,只要有日本血統的,日本都支持鼓勵。網友“寶哥GOLF”悲觀地認爲:不知會有多少像石川遼這樣的天賦型選手被扼殺了!“熊熊火焰William”說:網球如果沒有國外的職業巡迴賽,會出現李娜(微博)嗎?
網友“高鬆嬰”在對規定進行了解讀:對非職業球員身份的內地職業教練,禁止參加中高協之外的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職業認證。他認爲該規定出臺背景有可能是,某些國外機構將在中國大陸開始職業身份商業人證,他希望實行職業球員身份資格批准制,取締現行的資格選拔制。
如果生活在國外的中國人,應不應該適用這個規定?網友“小風”就在微博中提出:如果業餘球員是中國國籍,而他一直生活在美國,打的是國外巡迴賽,那他回來也要受到處罰嗎?網友“nemo歐洲旅遊”也對這個問題提出擔憂:我們這些在海外的中國人也需要按此規定執行嗎?
也有網友對該規定表示理解和支持,網友“菁伊人”在微博中說:逐步規範,好事情!凡事都需要遊戲規則,特別是發展初期的人和事,必須在規則中循序漸進!知名高爾夫球員經紀人彭焱焱(微博)在微博中表示:起碼有個文字的依據,不知道對於已有職業身份的球員是否有影響?從《通知》中可以看出,該規定只適用於“業餘球員、教練員以及國家隊運動員(業餘)”三類人員,職業球員並不在該規定範疇。
實際上在2008年版的《我國業餘高爾夫球運動員、職業教練員轉爲職業運動員的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早已有類似限制業餘球員出國參賽的規定,處罰措施也盡相同。在去年的一場國際業餘錦標賽上,中國有參賽名額卻無人蔘賽。有報道稱,按照參賽的世界業餘積分排名要求,中國青少年選手王明皓和劉宇翔(微博)兩人符合參賽資格,而中高協希望指派國家隊選手前往參賽,但國家隊選手的世界排名不達標,最終導致該賽事無中國選手參加。不過中高協對此事做出瞭解釋和迴應:世界業餘積分排名與國內業餘積分排名無法對接。
在今年新版《通知》中,“轉職業”年齡要求也有所變化。其中規定“男、女業餘球員必須年滿18週歲(以我國新一代身份證爲標準)。在國家隊服役的運動員(業餘)轉爲職業球員需爲國家隊正式運動員,且不受年齡限制。”而2008年版本《規定》要求業餘球員轉職業需年滿20週歲,國家隊需年滿年滿19週歲。另外,2008版《規定》中的“中高協鼓勵符合條件的職業運動員積極參加國外PGA組織的職業比賽”這種已有職業球員身份的規定並未在新版中出現。
(百多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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