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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協最新的職業聯賽管辦分離方案出臺後,遭到了圈內人士的一致批評,在發出方案後收到的回執中絕大部分都提出了不同程度的反對意見,2月9日足協會員特別代表大會將近,足協正在徵求各方意見以求對方案作出調整,但因爲連足協的專業人士都在起草方案的過程中被邊緣化,當然也不贊同目前的方案,因此進一步的修改和調整將極爲困難。
專業人士意見很多
按照總局“管辦分離”的時間表,將在明年3月10日聯賽開賽前頒佈實施,新的“管辦分離”方案是在趕進度的環境中完成的。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不少人首先對管辦分離的時間表產生了懷疑,認爲“管辦分離”需要循序漸進,“不是爲了改革去改革”,出臺的方案沒有經過縝密的研討就拿到特別代表大會上審議,“這很不嚴肅”。
改革方案中的出發點被廣爲詬病,其中涉及職業聯賽的背景和現狀中提到了職業聯賽多爲負面,這讓很多投資人和俱樂部感到不解,認爲“這些問題並不是職業聯賽的問題,而是整個社會環境的”,如果出於杜絕違法行爲的出發點來改革,名不正言不順,這被認爲是導致方案偏離預想的根本原因。
而其中“剝離足協辦賽職能”、“足協成立職業聯賽理事會”等設想都讓圈內人大跌眼鏡,既看不出“分離”的部分,更沒有獨立的機構設置,一名俱樂部老總就直言“與其這麼改革還不如不改”,在某省體育領導給出的意見中,則明確表示“這個方案需要重新設計”。還有不少體院教授提出,“職業聯賽沒必要老是改革,國外西甲、意甲、德甲叫了這麼多年,管理方式也沒有變化,可是照樣很成功。”
還有一些專業人士,對其中的用詞和機構設置提出了中肯的意見,比如“理事會”本來的意思是由各單位的理事組成,而非一個聯賽組織機構的名稱,“職業聯賽委員會”的稱呼更適合職業聯賽機構。理事會下設“執行局”也說不過去,這一帶有明顯行政單位色彩的“局”並不適合在民間協會和團體中使用,執行局在理事會下進行設置,也不明所以。
在足協內部的多次研討會議上,很多足管中心幹部都提出了反對意見,甚至在一些機構設置上也提出了不同的意見,可是最終沒有被採納,結果方案出臺後,這讓足協特別是足協領導揹負了沉重的壓力,但是據記者調查,在此“管辦分離”方案中,包括韋迪在內的高層也非常無奈。
足協一步步被撇開
從管辦分離研討的過程就可以看出來,這次管辦分離是如何一點點地偏離初衷的。“管辦分離”是總局和足協在謝、南等多名足管中心領導出事後上馬的一項任務,據悉,幕後推手不僅是總局,還有更上一級領導的指示。在管辦分離的初始階段,足協內部還向着預想的方向前進。在2011年底的“管辦分離”足協內部動員大會上,韋迪在發言中提出“管辦分離就是要剝離足管中心和中國足協,讓中國足協作爲民間團體來管理中國足球”,這無疑是一個振奮人心的消息,足協內部也表示了極大的決心。隨後林曉華在各部門配合之下,拿出了“小中心,大協會”的方案,“小中心”就是將原來的足管中心由原來的10個部門縮編爲3個部,收回到國家體育總局,足協恢復內部架構,將獨立設立17個委員會,足協決定內部研討後,上報總局。
而在內部研討中,這個方案得到了來自足協絕大多數員工的一致支持,這顯示了基層改革願望的熱情,他們在研討中都表示了強烈的改革決心。其中在研究人員去留時,幾乎全部足協員工都表示願意留在足協工作,而不是回到總局足管中心,變相砸了總局的鐵飯碗,也給了足協領導極大的鼓舞,於是在內部研討獲得支持後,足協領導上報總局。
但是總局接到方案後,據悉立即否決了這份提案,有相關領導表示,管辦分離主要是足協內部的管辦分離,我們上面(足管中心)的改革,用不着你們操心。言下之意就是要延續體育總局對足協的全面管理,而是讓職業聯賽從足協分離出去,即辦賽職能從足協的分離。至此,原來外界衆所期盼的足管中心與足協的剝離胎死腹中,改革只能“另闢蹊徑”。
在槍斃“小中心大協會”提案後,在總局的授意之下,足協只能將着眼點放在“辦賽職能從足協分離出去”,總局的這個設想其實根本就是行不通的,不僅違背協會的宗旨,還違背了《體育法》。但是爲了完成任務,足協開始被動地去做這件事。韋迪光是1月份就5次被召到總局研究方案,說是研究方案,更多的是根據上面的意思逐字逐句去修改方案。據悉,總局領導對改革方案的每一個部分每一個段話都仔細斟酌,而韋迪從管辦分離的策劃者,變成了執行者。
與韋迪的無奈相同的是,足管中心幹部和足協工作人員也有這份相同的情緒。在內部對新方案研討時,會上爲了配合上級部門完成這項改革,不少人說一些違心的話,明知其中的問題也不想去指出,而是找別的理由來儘量把“謊話”給說圓了,這種會議醞釀出來的方案就是廣受外界批評的這份《中國足球職業聯賽管辦分離改革方案》。
當然,儘管內部就有很多爭議,足協也在尋求各種更爲合適的修改意見,但是當時總局確定2月9日開會,這份《改革方案》也要隨會議通知發出,以便會員研究後拿到會議通過。根據《中國足協章程》,特別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提前15天通知會員,這時足協已經沒有時間修改了。
按照章程,提前15天發出通知的話,1月26日爲最後期限,可是正好是春節假期,因此足協只能趕在放假前給各省市體育局等相關會員協會發出通知。1月22日是龍年除夕的下午4點30分,家家戶戶都準備馬上吃年夜飯了,惟獨足協沒有休息,忙碌地準備材料,終於趕在“下班前”最後一刻發出了會議通知。
由於“管辦分離”從前提條件到目標都偏離了原來既定的軌道,特別是缺乏足球專業人士的意見,最終的方案明顯背離了改革的初衷,現在誰也不知道這份改革方案將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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