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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2月2日電今日下午,足協官網登出名爲“中國足協:2011年年檢工作尚未開始有關報道失實”一文,對媒體此前報道的“足協未通過民政部2011年年檢,或將被處罰停止活動”的消息作出闢謠。
據《足球》報道,足協即將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的關鍵當口,“一個比較尷尬的技術性問題浮出水面,那就是足協至今未完成在民政部的2011年年檢,如果按照民政部的規定,足協必須在完成註冊後纔有民間團體資格,否則足協的特別會員代表大會的召開也可能出現程序上的問題。”
報道寫道:“只有通過年檢後,才能繼續備案,可是由於中國足協沒有按照章程召開足代會,因此民政部在上一年度的年檢中,被審覈爲不合格。”
對此,足協官網稱,此消息並不屬實。實際的情況是:按照民政部《社團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社會團體應當於每年3月31日前向業務主管單位報送上一年度的工作報告,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同意後,於5月31日前報送登記管理機關,接受年度檢查。”2011年度社團的年檢工作尚未開始,因此不存在所謂“中國足球協會未通過2011年年檢”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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