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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國籍女籃球員李莎莎
加入日本國籍後,她更名為『川村李沙』
環球網(微博)記者王歡報道,據日本媒體報道稱,一名中國前國家女籃隊員在被日本企業招聘至日本後,不僅未能如願代表日本女籃打球,且遭到原先招聘企業的解僱。一氣之下,這名隊員將原先負責招聘的日本公司告上法庭。當地時間1月19日,日本靜岡縣地方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據日本新聞網報道稱,這名前中國女籃隊員名叫李莎莎,2009年加入日本籍後,改名為『川村李沙』。據資料顯示,川村李沙於1982年2月出身在遼寧省,身高185厘米,體重73公斤。
據報道,川村李沙從小學四年級開始打籃球,曾經作為中國國家少年籃球隊隊員參加過多次重大比賽。2003年,她從遼寧省體育運動技術學院來到日本常葉學園短期大學留學,後來又進入日本女子體育大學學習。
2009年,她加入日本國籍後,被日本化妝品公司『CHANSON』看中,成為該公司職員,同時成為該公司女子籃球隊的主力隊員。然而該公司於2011年卻以『合同到期』為由,將她解僱。
川村李沙在起訴書中說,『CHANSON』化妝品公司於2003年看中她後將她挖來日本,加入該公司的的球隊。為能夠參加國際比賽,需要加入日本國籍。該公司向她保證『2年後可以加入日本籍,並可以成為日本國家隊隊員。退役後生活也會有保障』。2009年,李莎莎加入了日本國籍,但由於她曾作為中國國家隊隊員參賽,因此按照國際球聯相關規定,她無法參加日本國家隊隊員的選拔賽。2011年3月,該公司將她解僱。川村李莎要求該公司承認其職員地位,並支付1500萬日元的賠償金。
但該公司辯護律師答卻稱,川村李沙不是被解僱,而是因為選手的合同已經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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