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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主帥庫澤上任,標誌着天津泰達2012賽季的準備工作正式啓動,球隊的備戰、引援等都成爲了天津媒體和球迷關注的焦點。然而就在近幾天,一則突發消息卻在短時間內搶足了泰達隊的“風頭”。上賽季初剛剛從河南建業回到泰達,而後在聯賽中期又突然“人間蒸發”的中場名將韓燕鳴已經委託律師將國內五家知名媒體告上法庭,理由是之前幾家媒體關於“韓燕鳴欠賭債300萬元人民幣,被迫到印尼躲債”的報道嚴重不實,對自己的合法權益造成了嚴重的侵害。
事實上,關於韓燕鳴的問題,至今也讓大部分天津媒體和球迷感覺摸不到頭腦,好不容易回到母隊,剛剛踢上比賽的韓燕鳴怎麼會突然離隊?而且微博爲何突然停止更新?究竟是真的爲了躲債?還是像他所說到印尼試訓?帶着這個疑問,媒體採訪了韓燕鳴的代理律師,天津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的邱凱律師。
媒體:關於韓燕鳴上賽季中期的突然失蹤,相信很多天津媒體和球迷都非常的納悶,甚至很多聲音也倒向了“韓燕鳴躲債”的說法,那麼您是否可以介紹一下,基於您目前的瞭解,在那期間到底發生了什麼?
邱凱律師:我所瞭解的基本情況是這樣,韓燕鳴在迴歸天津泰達之後,上過幾次場,表現也還可以。他和我們介紹,之所以要走是因爲後來上場機會逐漸沒有了,他感覺作爲一個職業球員希望有更多上場機會,而在和俱樂部溝通後也不能得到更多的保證,所以這時他和俱樂部協商能不能找一家能夠上場的俱樂部去踢球。
得到了俱樂部的允許後開始聯繫球隊,包括去印尼試訓,一共是9天。我們也審查了相關的基礎的證據,認爲這是真實的情況。像他在印尼躲債幾個月,這個事實是沒有的,從常理來講,也沒有必要。而且據我瞭解,這幾個月期間他確實是大多數時間都在天津。只是短期,9月16-25號期間在印尼。
媒體:韓燕鳴是在什麼時候與您聯繫的?
邱凱律師:是這樣的,韓燕鳴在看到報道以後,很快就找到我們進行過諮詢,詢問他擁有什麼樣的權利,我們當時也告訴他可以訴諸法律。但是當時據我瞭解他有他自己的考慮,第一個他這個人比較內向,不愛出風頭,自己有自己的想法;第二個當時他也沒有想到這個事情對他的影響會這麼大。但是後來在年底聯賽快結束的時候,他開始聯繫下賽季的隊伍,這個時候他發現這個報道對他的負面影響是非常嚴重的。
媒體:韓燕鳴在這個期間遇到什麼困擾能詳細淡一下麼?
邱凱律師:可以,在聯繫球隊的這個過程中,很多隊伍都因爲賭球這個報道對他進行質疑,談判很不順利。韓燕鳴認爲自己還屬於一名很有特點的球員,不一定是在任何隊都能打上主力,但是在中國足壇是應該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但是他發現這個事情影響非常大,而且這個事情之後他的親戚朋友也受到很多的影響,父母的精神壓力尤其很大。在這種情況下,他也有一點忍無可忍了。
而且我個人也認爲,足球運動員的運動生命是短暫而寶貴的,如果這個事情對他的職業生涯造成損害,那我們認爲這種損害是比較嚴重的,不是簡單的一個流言蜚語的概念。所以後來由於聯繫球隊始終不順利的情況下,次數多了,韓燕鳴再次找到我,說這個不實的報道對他影響太大了,要討回一個公道,這是基本的一個情況。
媒體:5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是韓燕鳴提出的麼?依據是什麼?
邱凱律師:這個50萬的賠償當時是韓燕鳴和律師經過協商得出來的,現在依據還不方便透露,要等開庭才能公佈。
媒體:您以前有沒有接手過類似的案件?被起訴的媒體的越界之處在哪?
邱凱律師:以前這種情況我們事務所有過相關的關於公衆人物的訴訟,具體也就不太透露了。這個主要的點在哪呢?就這個案件來講,一個職業球員在自己的職業生涯中要符合自己的規範,而作爲新聞媒體也發佈消息時也要盡到負責的義務,這也是法律的規定和義務。如果你發佈一個消息只是通過道聽途說而沒有進行調查和核實,就不負責任的進行報道和傳播的話,在法律上認爲是侵犯了別人的權益了。
同時我們覺得,作爲媒體向公衆傳播信息的途徑,是有責任來依據法律做自己的宣傳工作,也應當對任何一個公民做到應有的保護。如果你沒有做到這一點,而侵犯了公民的權利的話,那麼任何人都有權利依據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媒體:這幾家被告媒體的原稿中也提到過,消息是經過內部人士的透露得來的,那麼如果能夠找到消息的初始來源,那麼幾家媒體是否還要爲報道不實來負責任?
邱凱律師:首先需要媒體來舉證,同時我剛纔也講到了,你究竟是道聽途說,還是經過了調查覈實。那麼這個事件最應該進行調查覈實的是泰達俱樂部、韓燕鳴本人或者是他的隊友,這個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是在大街上去道聽途說,我認爲這個是不負責任的。
媒體:您瞭解韓燕鳴近況如何?
邱凱律師:我們瞭解的也不是很多,目前韓燕鳴一方面還在繼續積極聯繫隊伍,希望能夠延續自己的運動生涯。按照他的話講,也還希望能夠爲足球事業出一份力。再有一點他還在堅持通過健身、跑步和踢野球來保持狀態。
媒體:案件目前進行到了哪一步?
邱凱律師:現在已經起訴,法院已經受理,我們還在等待進一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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