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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看專欄的女士們:先生們:新年好!2012年終於到了。
這開年的第一篇專欄,怕是要捱罵了。
在上週三,也就是去年的年底,參加了中央電視臺《足球之夜》“足球大審判之大討論”的訪談。在參加討論的工農商學兵中,大多數都對“涉案足球俱樂部”口誅筆伐,義憤填膺的表示要處罰!降級!取消註冊資格。
但我這人可能階級覺悟還是不夠高,《中國足球協會章程》也沒能深刻領會,更缺少融會貫通。因此在訪談發言中一再主張“處罰!扣分!罰款”,並極力反對將相關的“涉案俱樂部”採取降級處罰。錄完像後,《足球之夜》的編導告訴我:“您的觀點說好聽點叫‘極少數’,說難聽點就是‘一小撮’了”。
後來看了節目播出,看到白巖鬆、張斌、畢熙東、楊明等好友都一身正氣的說出了各種理由,還例舉了國外足球界同樣的處理案例。甚至找出了當年意大利足球“電話門”事件尤文圖斯五年後東窗事發而降級的理由,並且拿出香港彩色故事影片《金錢帝國》來說事。總之概括成一句話,就是要依法辦事!“涉案俱樂部”集體降級。
元旦過了,還是覺得要堅持自己的觀點,這也算是“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吧。如今歲數也是好幾張的人了,不能看自己是少數就改變觀點,也不能怕捱罵就牆頭草、變色龍,就立馬“改邪歸正”?這都不是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儘管有時候“真理掌握在少數人手裏”,但這句話不能放在足球腐敗處罰這件事裏來說。
首先,俱樂部爲什麼“行賄”?依我看首先還是因爲制度存在嚴重的缺陷。正是因爲制度的不完善,造成了制定規則,執行制度,掌握權力的人不能照章辦事。而俱樂部不得已而“花錢買公平”,這是俱樂部的錯還是管理者的責?尤其是某些裁判的“受賄”是來自於全運會,這事兒若是展開了談那就不曉得猴年馬月才能結案了。
再說了,如果讓目前媒體曝光的山東魯能、上海申花、河南建業、長春亞泰、天津泰達、遼寧、瀋陽……等中超球隊都降級了,對運動員也是不公平的。近十幾年來中國足球的“爛”並不只是俱樂部的“爛”,不是運動員的“爛”,而是整個足球界一鍋爛。如果撥亂反正,治理這十多年來遺留下來的膿瘡爛肉,僅處罰相關“涉案俱樂部”也是難以服衆的。必須從根子上,從制度上,從對足球管理者的徹底變革入手。
中國足球的腐敗問題,就是“房樑上的冰凌柱——根子在上頭”。
其實在明朝的泰安府衙,就掛着山東巡撫年富書寫的三十六字《官箴》箴文:“吏不畏吾嚴,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則民不敢慢,廉則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我看這段兒《官箴》應該掛在有關足球主管部門的門口,您若是不廉,制度的執行就不可能嚴。您若是不公,那您也難有什麼能耐。
足球反腐最重要的意義不是降級幾支“涉案俱樂部”就能徹底改好的,而是要在規章制度的制定上更加完善,更有監督,更能夠有效的執行起來。打開《漢語成語小詞典》,映入眼簾的就有“既往不咎”和“下不爲例”。
因此還是那句話,對“涉案足球俱樂部”可以處罰,可以扣分,更可以罰款。但若是一刀切的都“降級”了,咱還是反對!就算是找罵也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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