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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香港12月30日體育專電(記者黃傑)因向隊友行賄,以協助在一場對陣俄羅斯國家青年隊的比賽中打假球,香港港菁足球隊球員姚韡30日被判入勞教中心。
現年20歲的姚韡案發時爲港菁足球隊(以下簡稱“港菁”)球員。香港特區政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於今年11月15日在旺角大球場主辦一項國際足球友誼賽,由香港青年隊對陣俄羅斯國家青年隊。香港足球總會從包括港菁隊在內的10支甲級聯賽球隊中選拔了20名年齡在21歲以下的球員,其中8人來自港菁,包括被告、陳湛羲及邱於銘。
這20名球員於11月11日至14日期間入住觀塘一家酒店,進行集訓。被告於11月12日和14日分別接觸陳湛羲和邱於銘,詢問對方是否願意在比賽中多輸幾個球,以換取報酬,但均遭到拒絕。
姚韡隨後於11月15日被捕,並在警誡下接受廉政公署人員問話時,承認在上述兩個場合分別向陳湛羲及邱於銘行賄。
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稱,被告有預謀爲犯罪集團招攬隊友打假球,這種不光彩的交易玷污了香港的名聲。
裁判官讚揚案中拒絕被告利誘的隊友時稱,他們顯示了抵抗貪污誘惑的決心。(完)2011/12/30 20:42
此稿爲新華社體育專線稿件,嚴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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