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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經公佈的假球案中,涉案人員大致可分爲五類:一類是追名逐利、財大氣粗的俱樂部官員;一類是很容易操控比賽的教練員以及球員;一類是直接左右比賽結果的黑哨;還有一類是能掌控造假大局的足協官員;最後一類是負責牽線搭橋希望從中獲利的各類掮客。這些人共同的特點,就是在假球利益鏈條中有着各自的利益訴求,而且他們都會通過不同的手段,獲得最終的利益。
俱樂部造假,花錢要成績
在所有的假球案件中,俱樂部參與造假的訴求最爲簡單——成績。要麼是爲了球隊能奪冠、能升級,要麼是爲了球隊能順利保級。
上海申花隊在2003年的上海德比中放血拋出550萬,就是爲了能力壓上海中遠隊,拿到末代甲A的冠軍。同理,當年瀋陽海獅不惜一切玩出的“沈渝假球”,就是爲了能在保級大戰中勝出。
在製造假球的過程中,俱樂部的做法往往是最簡單最直接——只要能夠出得起“勞務費”,自然會有人幫你打點好一切。像上海申花隊在2003年的上海德比中付出了550萬的勞務費,但這些錢到底是怎麼花的,花到哪些地方了,他們心裏也不清楚。幸運的是,這些錢買到了他們想要的結果,最終,上海申花隊以4:1大勝上海中遠隊,並一舉超越上海中遠隊,奪得了當年的聯賽冠軍。
同樣,還是在末代甲A中,深陷保級圈的天津泰達隊也是在花了一千多萬後,才幸運地保級成功。據說,最後一輪比賽,天津泰達隊客場挑戰還有奪冠希望的上海中遠隊,那場比賽,只要上海中遠隊獲勝,他們就能獲得冠軍。賽前,爲了完成保級大業,泰達俱樂部高層主動與中遠俱樂部高層進行接觸,希望對方能輸給自己,但被中遠方面拒絕。無奈之下,天津方面才花了一千多萬找到了足協有關領導,幫助自己完成了保級大業。
將帥聯手,多爲輸球獲利
在假球這個利益鏈中,最容易獲得好處的就是教練和球員,因爲出場陣容要靠主教練安排,而比賽則是球員在場上踢。
一場假球,只要與球員和教練有染,那麼這個隊往往是爲了通過輸球而獲得某種利益。有位圈內人士介紹說,要想保證球隊在比賽中贏球很難,但要讓自己的球隊輸球,那就太簡單了。據介紹,如果主教練想讓自己的球隊輸球,除了可以利用主教練權威直接告訴隊內的幾名核心隊員,還可以通過排兵佈陣完成自己的意願。舉例說,在某一場“關鍵”比賽中,主教練可以通過種種理由將某主力球員“冷藏”起來,爲了讓這種“冷藏”看起來順理成章,主教練通常會在比賽前兩天就對外吹風說某某在訓練中狀態不好,或者是有傷病。而主教練這樣一暗示,其他球員就會知道該如何去做了。
而球員參與假球就更簡單了,他只要在比賽中一心想讓本隊輸球,總會找到辦法的。曾經有人給記者說過這樣一段話:“球員打假球,如果他在比賽中表現得太消極,那很容易被人看出來,所以,很多參與打假球的球員在比賽中都表現得很積極,但他們這種積極往往就是利用兇狠的拼搶頻頻犯規,以便能給對手製造任意球或者是點球機會。”在球員這個羣體中,最容易參與假球的是中場核心、後防球員以及守門員。
“黑哨”有多種,難逃一個錢字
在這次大審判中,“黑哨”是審判席上一個非常重要的羣體。
因爲執法中國足球職業聯賽的裁判員均由中國足協指派,因此,中國的很多“黑哨”實際上都吹過“官哨”。很顯然,如果某位裁判不聽足協官員的指示,他獲得的執法機會就會越來越少,沒有執法權,他的利益就會受到很大的損害。
在所有的“官哨”中,陸俊是最爲典型的代表。像當年轟動一時的“沈渝假球”和末代甲A中的上海德比都是陸俊根據足協領導的指示操縱的。
只要你肯出錢,他就可以給你吹出想要的結果。像黃俊杰、萬大雪等人都是公認的“錢哨”,像長春亞泰就是黃俊杰的固定客戶,而萬大雪、周偉新則與長沙金德和成都謝菲聯“關係密切”。
2004年,周偉新在製造了北京國安的罷賽事件後,受到紀律處罰,就此開始淡出裁判圈,並逐漸成爲“賭球個體戶”。2007年,在曼聯隊對陣深圳上清飲隊比賽中,黃俊杰任主裁。周偉新爲了賭球賽前給黃俊杰打電話,讓黃俊杰讓深圳先開球,然後他在下注獲利22萬元港幣後,分給黃俊杰10萬港幣。
足協官員作惡,一路暢通無阻
在這次打假反賭風暴中,最讓人感到吃驚的是,謝亞龍、南勇、楊一民等足協高官被一鍋端。身爲足協高官,他們一旦參與假、賭、黑,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在這些高官中,涉案俱樂部最喜歡找的人就是南勇,因爲大家都知道南勇膽子大,而且在足協還有一定的權威。
當時,如果上海中遠戰勝天津泰達隊奪冠,那麼泰達隊就將降級,而根據當時特殊的積分方式,深陷保級圈的重慶力帆隊只有輸球才能完成保級大業。爲了避免發生輸球保級的世界級笑話,一番“密謀”之後,最終南勇去了上海,幫忙做國際的工作,希望他們能有所犧牲。而楊一民則跑到深圳,爲上海申花頒末代甲A獎盃。
最終的結果是,南勇和楊一民不僅拿了錢,還保住了政績,繼續他們此後在足協的仕途。當時力帆俱樂部就有人說:“他們之所以未能保級,完全是足協領導一手操作的。”
足協官員操縱比賽的最簡單辦法就是在比賽中委派自己信得過的裁判。有人介紹說,足協官員給裁判下指令存在着很多玄機,“如果足協領導告訴執法裁判,這場比賽要做到公平、公正,那就是暗示裁判要偏袒客隊;而如果足協領導告訴執法裁判,要照顧好主場球迷的情緒,確保賽場安全,那就是暗示裁判要偏袒客隊。”
掮客出沒,左右逢源層層盤剝
從已經公佈的案情我們不難發現,在假、賭、黑運作的過程中,並不是所有的交易都是由交易雙方直接完成的。據瞭解,大部分案件都是由交易雙方通過中間人來完成的。而因爲有了中間人的介入,難免會出現利益遭到中間人層層盤剝的現象。
2006年,廣藥俱樂部收買浙江綠城隊球員一案就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這場假球的起因仍然是衝超,2006賽季第19輪前,兩隊分列二、三位,廣藥爲了主場取勝,萌生收買對方球員的想法。時任廣藥副總的楊旭打電話找到了他的朋友範廣鳴,後者在中國足協工作,人脈很廣。
不過,範廣鳴也不認識綠城球員,他只能再次曲折聯繫其他中間人,並通過中間人找到了綠城球員沈劉曦和胡明華。當時,中間人以80萬的價格說動了沈劉曦,而等到中間人聯繫到範廣鳴時,價格漲到了100萬,而等到範廣鳴聯繫到廣藥俱樂部的楊旭時,價碼已經漲到了150萬。
比賽結束,廣州如願取勝。之後,範廣鳴拿到25萬後,其他的錢都被中間人瓜分,而沈劉曦和胡明華並未分到賽前承諾的80萬,而是67萬。賽前層層加碼,賽後又層層剝皮,這都是掮客做的事情。
據瞭解,爲了保證安全,這些中間人在聯繫的過程中,基本都不見面,而僅僅以電話聯繫的方式來完成。
據知情人介紹,因爲有利可圖,很多曾經在足球圈內混過的人都非常願意做中間人,以坐收漁翁之利。而因爲身份的原因,足協官員、裁判員以及退役的球員都是做中間人的主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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