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此次的“足球大審判”不僅對涉案人員進行了審判,也對過去足球界乃至整個體育界的自我監督約束機制敲響了警鐘。
謝亞龍和南勇都是一度深得信任纔來到足協的,給人以冠冕堂皇、正氣凜然的印象,屬於在足球不景氣之際被寄予厚望的幹部,他們不可能不懂得腐敗問題的嚴重性,明知故犯,顯然是心存僥倖。由此看來,指望官員“自己約束自己”顯然是靠不住的,我們必須從內心深處摒棄對“人治”的推崇,從現在開始,便堅信只有“法治的力量”纔是真正靠得住的。
要想防患於未然,從根源上斬斷中國足球界的“黑色利益鏈”,我們首先要還原足球的本質,不讓它承受太多的壓力;其次必須堅定不移地將職業化改革推到深處、進行到底;最後則是逐步推進管理體制方面的改革,這一點反過來又能爲職業化足球順利發展保駕護航。
讓足球徹底“職業化”
中國足球界假賭黑問題,目前業已大白於天下,很多中國球迷將中國足球水平低下的原因全部推到這上面,認爲“就是那些醜陋現象,禍害了中國足球”。其實這種觀點有失公允——假賭黑問題是擊垮中國足球的一記重拳,但絕非中國足球的病根。有很多人認爲解決了賭球問題,中國足球就有望獲得新生。這其實是一種廉價的樂觀主義情緒,也是一種簡單化的思維。遠如意大利、德國,近如韓國,近些年來均曾出現足球醜聞,爲何他們的足球還能蒸蒸日上,咱們的足球卻是每況愈下呢?一個真正的區別便是,人家那是職業聯賽,我們的中超雖然也叫這個名字,卻是“僞職業化”的。
有職業化的規則,卻沒有人去執行;有監督機構,卻從來沒有起到過作用;有合同文本,卻沒有照辦;甚至連俱樂部與俱樂部之間,都可以在賽前協議比賽……凡此種種,哪一點稱得上是職業化呢?當我們的職業俱樂部投資者們總在埋怨中超聯賽的環境不好、只能賠本賺吆喝的時候,他們有沒有想過,自己對俱樂部的管理是專業的還是業餘的?說到底,以往的中超聯賽就壞在僞職業化上,一羣自以爲是的管理者拿着職業化的章程,卻在幹着半職業化或者業餘化的活,這樣的聯賽自然搞不好。
管理不到位,體制侷限,政企不分,管辦不分,中國足球一切美好的規劃都成爲一紙空文。推行職業化這些年,中國聯賽俱樂部的數量忽多忽少,除了頂級聯賽之外,對次級聯賽的建設幾乎放任不管,導致假球、黑哨滿天飛。在聯賽的升降級問題上經常朝令夕改,甚至出現過聯賽進行中途修改升降級制度這樣極不嚴肅的事情。而在聯賽的准入制度上,中超聯賽當年的准入制度幾乎形同虛設,現在還有幾家俱樂部擁有7塊草皮訓練場?還有幾家俱樂部擁有自己完整的梯隊建設?即便曾經要求的百萬元聯賽保證金現在也早已沒有了下文。而冠名費幾乎成爲中超俱樂部目前最大的一筆收入,俱樂部的品牌效應更是無從談起。俱樂部已經成爲投資人的個人興趣愛好,甚至成爲投資人藉機牟取其他暴利的一個載體,正因爲這樣,我們纔對國企足球俱樂部、房地產企業足球俱樂部有着深深的擔憂。
反觀足球發達國家以及我們的近鄰日本、韓國,他們的足球是怎麼形成如此繁榮局面的呢?足球在那裏已經像文化、娛樂等其他行業一樣,成爲一個巨大產業。在這個產業鏈中,俱樂部就是企業,球員就是員工,此外還有電視運營商、贊助商、經紀人等一系列參與者。在意大利,足球產業早已被稱爲“無煙工業”並進入十大產業之列。足球是具有相當商業價值的東西,每個從業者都可以從中獲得收益。而國家除了必要的國際比賽組織隊伍外,根本就不會給足球什麼投入。在我國,足球始終有政績工程、形象工程之嫌,這就使得中國足球先天性地存在“監管難”的問題,也是早年間衆多“關係球”、“默契球”出現的根源。正因如此,最初中國足協對類似情況才一直“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當然了,後來假賭黑問題侵蝕中國足球的肌體,一些足協大員不僅不予以制止,反而同流合污從中漁利,他們現在受到懲處當然是罪有應得。
由此,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中國足球要想真正強大起來,要想實現真正的職業化,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是否真正職業化,有一個標尺,那就是一個國家的足球產業到底處於一個什麼樣的水平上。
“管辦分離”勢在必行
我們都知道亡羊補牢的道理,警方這一次幫助中國足球界“捉了狼”,但不能夠永遠幫足球、幫中國體育界站崗放哨。自己的事情還得自己辦,在中國體育界,中國足球率先一步進行大規模的反腐,這並不見得完全是壞事,先行一步便有了先一步健康發展的機遇。體育主管部門應該做好公安機關不可能代理的工作——建立足球健康發展的新秩序,按照足球運動規律制定規章,嚴格監管,給公衆一個滿意的交代,這就涉及到管辦分離的問題了。
最後一個階段,無論是國家體育總局局長劉鵬、副局長蔡振華還是足管中心主任韋迪,均提到了“管辦分離不僅要進行,而且要加速”的問題——足管中心、中國足協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管辦一體的弊病已經廣爲人知——其實“管辦分離”早就不是一個新鮮話題,爲什麼實施起來卻這麼難?這主要涉及權益及體制兩方面的問題。
2006年,爲了順應職業聯賽的發展潮流,中超公司應運而生。這是一家從福特寶公司分離出來的另一個公司,負責中超聯賽的經營運作,性質跟福特寶完全一樣。據悉,中國足協是該公司的大股東,佔有36%的股份,16家中超俱樂部各佔4%的股份。中超公司說白了就是足協爲了“順應改革潮流”——2004年徐明、張海等人“七君子”逼宮事件,事實上就是俱樂部方面看清了商業運作的奧妙、看到了聯賽帶來的巨大商業利益,從而想分吃一杯羹。足協從中已然看到了俱樂部的力量——將部分權利分給俱樂部而組建的,但實際上大權還是被足協掌控。中超公司在創立之初一度十分火爆,但公司每年分紅寥寥無幾,分到每傢俱樂部頭上僅有二三百萬元人民幣,而且有時候俱樂部拿到的還只是實物而不是現金。比如有一年,某啤酒品牌冠名中超,年底結算時,中超公司便把啤酒作爲分紅的一種送給各傢俱樂部,北方一傢俱樂部就把這批啤酒放到倉庫中,還沒等他們給員工分發,這些啤酒居然就過了保質期。爲什麼中國足協始終不願意放權?原因很簡單,如果足協充分下放經營權,那麼足協的經濟利益和權力範圍將受到極大的削減。
經營權尚且如此,體制方面的改革自然就更難了。在現有體制下,即便各傢俱樂部真的成立了職業聯盟,這個聯盟沒有了官方的背景,還能夠組織、協調各個職能部門一起爲聯賽的順利開展保駕護航嗎?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我們說中國足球的事情,改革艱難,主要指的便是這個。如果在體制方面沒有新的嘗試,沒有新的突破,今後的中國足球便仍然難言職業化,也難以避免會繼續“跑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