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3日上午8點30分,鐵嶺中院開始公開審理被告人範廣鳴、冷波、邢銳、吳曉東、楊旭、陳志農、謝彬對非國家公職人員行賄案,被告人沈劉曦、胡明華、王守業、左文清、高琿、金光洙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經過中午短暫休庭,整個審理於16點20分左右結束,與此前一樣,所有涉案人員並未當庭宣判。
此次庭審的案情比較清晰,共涉及四場比賽,這四場球均與廣州醫藥隊有關。2006年5月、6月、8月,廣州醫藥足球俱樂部爲使俱樂部足球隊在中甲聯賽第8輪、第11輪、第17輪比賽中贏得比賽,先後向青島海利豐足球俱樂部、吉林延邊足球俱樂部、西藏惠通陸華足球俱樂部相關人員行賄人民幣65萬元、60萬元、20萬元。9月,廣州醫藥足球俱樂部原副董事長、被告人謝彬爲使俱樂部足球隊在中甲聯賽等19輪比賽中贏得比賽,指使時任俱樂部副總經理被告人楊旭,通過被告人範廣鳴等人與浙江綠城足球俱樂部球員被告人沈劉曦、胡明華預謀在比賽中踢假球,事後相關涉案人員分得了一大筆“好處費”。
此次庭審結束之後,“足球大審判”第一階段審判工作全部結束,謝亞龍、南勇、蔚少輝等人何時會出庭接受審判,目前還是一個未知數。
律師李陽:範廣鳴無罪
作爲此次“反賭風暴”中第一個落網的中國足協官員,範廣鳴的案情一直引人關注,12月23日,範廣鳴與其他涉案嫌疑人在鐵嶺中院出庭受審。當天下午庭審結束後,範廣鳴的律師、來自北京海銘律師事務所的李陽,接受了記者的採訪,李陽稱自己爲範廣鳴做的是“無罪辯護”,“他(範廣鳴)只是一箇中間人,其行爲不構成犯罪,至少在我國的現行法律中沒有這方面的具體規定。”
據律師透露,事實上範廣鳴是行賄、受賄兩方之間的中間人、介紹人。“他既不是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人,也不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人,他是從中斡旋的中間人。中間人既不是行賄人,也不是受賄人,這個在我國刑法中沒有相應的法則,因此這類行爲不應屬於刑法打擊和處罰的範圍。”
據瞭解,範廣鳴在法庭上情緒穩定,態度良好,他沒有親屬到場旁聽,他本人對指控是認可的,但李陽律師認爲自己的當事人可能不清楚自己的行爲到底構不構成犯罪,“我認爲範廣鳴不是犯罪,而是違紀,這兩者不能混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