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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在庭審現場,被告人對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範廣鳴等的行爲已構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不過,範廣鳴律師提出了兩點質疑。
對於廣藥4名高管,公訴機關認爲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屬單位犯罪”。公訴機關表示,謝彬、陳志農兩人在案發後有自首表現,依法可從輕處罰。
庭審辯論階段,範廣鳴的律師做了無罪辯護。昨天,他接受採訪時說:“作爲辯護律師,我認爲範廣鳴不是犯罪而是違紀,我爲他做的是無罪辯護。另外,範廣鳴只起到中間人作用,不是行賄和受賄。”
範廣鳴的律師強調:“第一,範廣鳴自被捕到現在,已被羈押這麼久,但有關方面一直沒讓當事人和律師見面;第二,嫌疑人不知道自己是違紀還是犯罪。但在案情未明確前,有很多媒體對相關情況曝光,這不符合規定,同時導致嫌疑人自認爲犯罪。”
因此,“雖然範廣鳴承認犯罪,但並不代表他犯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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