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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廣州市足協原祕書長、廣州廣藥足球俱樂部副總經理兼領隊楊旭,廣州廣藥足球俱樂部原副董事長陳志農、廣州廣藥足球俱樂部原副董事長謝彬、廣州廣藥足球俱樂部原副總經理吳曉東,在鐵嶺中院法庭過堂。公訴機關認爲,他們操縱廣藥比賽的行爲構成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近300萬元,希望法庭依法嚴懲。與此同時,原中國足協官員範廣鳴、山東隊原隊長邢銳、山東隊原主力前鋒冷波也因同罪同堂受審。而青島海利豐俱樂部總經理王守業,吉林延邊原主教練高琿、助理教練金光洙,浙江綠城隊員沈劉曦等則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同庭受審。
據查,原廣州廣藥4名高管之所以被控“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與4場假球有關,僅這4場球涉及金額共計近300萬元。
時間:2006年5月13日
比賽:廣藥隊主場對陣青島海利豐隊
事件:廣藥隊行賄65萬元贏得比賽
2006年5月13日,中甲聯賽第8輪,廣藥隊主場對陣青島海利豐隊。事前,廣藥隊爲贏得比賽,確保“衝超”成功,經陳志農決定,由吳曉東具體操作,行賄對方球隊相關人員。陳志農通過他人聯繫另一被告人、時任青島海利豐隊總經理王守業安排時任海利豐隊主教練左文清商談此事,最終雙方以65萬元達成協議。比賽當天,吳曉東派人在廣州世貿大廈將65萬元賄款交給左文清的外甥。比賽中,左文清通過異常的戰術部署,使廣藥隊以3比1的比分贏得比賽。賽後,王守業獲贓25萬元,左文清獲贓40萬元。
時間:2006年6月3日
比賽:廣州廣藥客場對陣吉林延邊
事件:廣藥隊行賄60萬元贏得比賽
2006年6月3日,中甲聯賽第11輪,廣州廣藥客場對陣吉林延邊。事前,陳志農再次決定並授意吳曉東操作此事。吳曉東聯繫未果,通過楊旭聯繫他人找到另一被告人、時任延邊隊主教練高琿以及時任延邊隊助理教練金光洙,雙方商定以60萬元的價格操縱比賽結果。賽前,楊旭在徵得陳志農同意後,在延吉市“哈娜茶社”將60萬元賄款交予金光洙。比賽中,高琿指使金光洙安排相關主力球員消極比賽,致使廣藥隊以3比2的比分贏得比賽。賽後,高琿分得3萬元,金光洙分得2萬元,其餘贓款分予球員、教練、其他俱樂部成員及用於球隊費用支出。
時間:2006年8月19日
比賽:廣州廣藥主場對陣山西路虎
事件:廣藥隊行賄20萬元贏得比賽
2006年8月19日,中甲聯賽第17輪,廣州廣藥主場對陣山西路虎。事前,時任西藏惠通陸華隊總經理王珀(另案處理)爲牟取非法利益,意欲故意輸球,指使另案被告人、時任該隊助理教練丁哲與廣藥隊聯繫。丁哲通過他人找到了楊旭,楊旭又找吳曉東和謝彬商議,最終謝彬同意以20萬元行賄,以確保贏得比賽,並交由楊旭和吳曉東具體操作。那場比賽,王珀安排部分球員消極比賽,致使廣藥隊以5比1的比分贏得比賽。賽後,王珀獲贓款10.1萬元,丁哲獲3萬元,其餘分給部分球員。
時間:2006年9月9日
比賽:廣州廣藥主場對陣浙江綠城
事件:廣藥隊行賄150萬元贏得比賽
2006年9月9日,中甲聯賽第19輪,廣州廣藥主場對陣浙江綠城。事前,經謝彬同意,楊旭和吳曉東具體操作行賄。楊旭通過範廣鳴、冷波和邢銳等三名被告人,層層聯繫到另兩名被告人———浙江綠城隊原球員沈劉曦和胡明華。兩名球員同意以80萬元的“價格”在比賽中踢假球。其後,邢銳告知範廣鳴、冷波操作此事需要100萬元。再後,範廣鳴、冷波又告知廣藥隊需要150萬元。比賽前,吳曉東派人將150萬元在廣州中國大酒店交給範廣鳴和冷波。沈劉曦和胡明華得知廣藥隊的賄款已到位,就消極比賽,導致球隊無法組織積極有效的進攻,使得廣藥隊以3比2的比分贏得比賽。賽後,範廣鳴和冷波各獲贓款25萬元,邢銳獲贓款33萬元,沈劉曦獲贓款32萬元,胡明華獲贓款35萬元。
因“海外賭王”王鑫等被捕,足壇黑幕被層層剝開,與本案有關的足壇官員、俱樂部老闆、球員紛紛落網。2009年11月6日,謝彬向公安機關投案,供述了2006年9月9日廣州廣藥主場對浙江綠城的假球。2009年11月10日,陳志農投案,供述了2006年6月3日廣州廣藥客場對吉林延邊的假球。
庭審現場
衆被告對犯罪事實
供認不諱
公訴機關表示,因本案案情重大、複雜,期間共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三次,並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兩次,於去年10月20日補充偵查完畢。對於原廣藥隊的4名高管,公訴機關認爲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屬單位犯罪”。公訴機關表示,謝彬、陳志農兩人在案發後有投案自首的表現,依法可從輕處罰。
法庭上,衆被告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截至記者今天上午發稿時止,本案仍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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