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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被國際刑警組織全球通緝,並引發了國內反賭掃黑風暴——
足球反賭掃黑案昨日在鐵嶺市中級法院繼續審理,受審對象是王鑫、劉心斌、劉彤等人,他們的罪名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和“開設賭場罪”。儘管這些人的名氣比前幾日受審的張建強、陸俊、楊一民等小多了,但其中的王鑫,卻是引發此次全國範圍反賭掃黑風暴的源頭。
一紙紅色通緝令,拉開反賭掃黑大幕
2007年,王鑫在新加坡註冊了遼寧廣原足球隊,並在球隊中擔任領隊職務。當年,遼寧廣原隊應邀參加新加坡職業足球聯賽,王鑫因爲涉嫌率領球隊打假球而被新加坡警方立案調查,球隊多名球員被逮捕判刑,王鑫本人則逃回了國內。
隨後,新加坡警方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以涉嫌賭球和打假球的罪名進行全球通緝,公安部部署遼寧省公安機關協助調查王鑫在新加坡操縱足球比賽一案,並於2009年4月抓獲王鑫。但王鑫拒絕回新加坡受審,他在接受審訊時供出了大量國內聯賽的賭球信息,辦案人員同時發現,王鑫去新加坡打假球之前,就曾在國內操縱過比賽,一場中國足壇的打假風暴就此拉開了大幕。
收受20萬元賄賂,操縱球隊故意輸球
對王鑫的庭審從昨日8時30分開始,過程進行相當順利,當事人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控辯雙方几乎無任何激烈交鋒,庭審不到10時就宣告結束。公訴方通報的主要案情,是王鑫於2006年8月19日,操縱中甲聯賽廣州醫藥主場對山西路虎隊的比賽打假球。
當時,王珀、王鑫分別擔任山西路虎隊正、副總經理。比賽前,王珀打電話叫王鑫去廣州,通過山西路虎助理教練丁哲跟廣州醫藥俱樂部的人聯繫,廣州方面給了山西路虎俱樂部20萬元,要讓山西路虎輸掉這場球。結果,王鑫指使山西路虎隊在比賽中以1比5的懸殊比分落敗。
網上下注自己球隊,獲利10多萬元
而在山西路虎隊與廣州醫藥隊的那場比賽當天,王鑫和王珀這兩名山西路虎俱樂部的高層官員,沒有去位於廣州的比賽現場,而是去了東莞一個賭球莊家那裏,準備下注山西路虎與廣州醫藥隊之戰。由於那個莊家當時沒有開這場球,於是他們又找到了一個國際賭博網站下注,每人贏了10多萬元。
此外,2006年2月,王鑫與當時擔任西藏惠通陸華足球俱樂部總經理的王珀利用職務便利,合謀操縱比賽,以賭球獲利。不過,當年王珀收受王鑫90萬元後,因賭博網站未開盤而操作未果。王鑫昨日在法庭上說,用90萬元賭球完全是王珀的主觀意願。
(本報鐵嶺電記者高崇成)
詳情請看:http://cjmp.cnhan.com/cjrb/html/2011-12/23/content_49391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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