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社遼寧鐵嶺12月22日體育專電(記者範春生、李錚、李麗)中國足球腐敗案在遼寧鐵嶺的審理22日進入第四天,包括本次足球腐敗系列案的“點捻人”、前遼寧廣原俱樂部總經理兼領隊王鑫在內的三名涉賭被告人出庭接受了審判。庭審在當日結束,法庭沒有當庭作出一審宣判。
據悉,22日在鐵嶺的庭審與前幾日相比,體現了兩個特徵。一是圍觀的羣衆和守候的記者明顯比以往大幅減少,守候採訪的記者僅有十人左右;二是對王鑫等涉賭被告人的庭審時間,明顯較以往大幅縮短,成爲鐵嶺、丹東開庭審理足球腐敗系列案至今用時最短的一次庭審。
記者注意到,22日的庭審從8時30分開始,到10時左右即已結束。庭審全過程僅用了1個半小時。
根據此前鐵嶺中院對外張貼的公告,與王鑫一同在22日受審的還包括劉心斌、劉彤。此三人涉嫌的罪名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和開設賭場罪。
檢察機關的起訴書和法庭審理顯示,王鑫案件與假賭有關,是本次系列案開審至今第一起兼具假球、賭球兩個要素的案件。王鑫等人被指控涉嫌利用商業賄賂操縱足球比賽結果,其中2006年8月19日,中甲聯賽廣州醫藥主場迎戰山西路虎的比賽,便是王鑫參與操縱最典型的一場假球。在先前受審的王珀和22日接受庭審的王鑫,當時分別擔任山西路虎俱樂部正、副總經理,在那場比賽之前,廣州醫藥必須確保贏球,才能衝超,於是經王鑫等人“協調”,廣州醫藥出錢20萬元,保這場必贏,山西方面賣球。同時王鑫等賭這場球,需要大比分贏才能獲得最大利潤。最終,廣州醫藥隊以5:1大勝,並將20萬元通過中間人交給了山西路虎俱樂部。
據瞭解,王鑫本次被控涉嫌多次賭球、假球犯罪事實,涉案金額總計數十萬元。與其一同受審的劉心斌、劉彤則與王鑫在新加坡賭球相關聯,涉案金額不等。
王鑫是遼寧人。2007年,其在擔任遼寧廣原足球俱樂部總經理兼領隊期間,帶領球隊在新加坡聯賽中打假球,最終隊內幾名球員被判刑,王鑫本人則逃回國內。2008年底,他被新加坡警方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的“紅色通緝令”全球通緝。在被遼寧省公安機關抓獲後,王鑫供述了一系列假球案件;辦案部門順藤摸瓜,從而牽出了這一震驚海內外、牽扯數十名被告人的足球腐敗系列案。(完)2011/12/22 22:51
此稿爲新華社體育專線稿件,嚴禁轉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