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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一天,昨天從上午8時30分到晚上7時,除了中午一個小時的休息外,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前中國足協副主席楊一民的庭審,延續了近9個小時。這9個小時,濃縮了楊一民從輝煌到墮落的半生:在22起涉案案件和40餘項涉案項目中,楊一民一共收受了125.4萬元賄賂款。在法庭調查和辯論環節結束後,楊一民的庭審宣告結束,法庭裁定楊一民受賄罪罪名成立,將擇日宣判。
他在法庭上失聲痛哭
昨天,楊一民哭了。就在他步入法庭的一瞬間,或許是看到了旁聽席上專程趕來的哥哥和姐姐,楊一民忽然淚如泉涌。被去掉手銬坐上被告席時,依然失聲痛哭。
隨後的庭審中,楊一民幾度哽咽。尤其是在最後庭審結束前,宣佈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將擇期宣判時,楊一民再度黯然落淚。據參加了庭審的旁聽者透露,楊一民在庭審過程中表示愧對黨和國家的栽培,並當庭感謝了很多人。
他總計受賄125.4萬
在公訴人對楊一民宣讀的起訴書中,楊一民最終受賄金額鎖定在125.4萬元。
楊一民受賄的方式包括4大類:一、人情來往,包括逢年過節、孩子出國留學、妻子生病時收到的禮金;二、日常饋贈的禮品,如手錶之類的實物;三、事實不清、證據不明的部分;四、請託辦事的現金賄賂。
據瞭解,公訴書中清晰表述:楊一民曾在2004年分兩次收受魯能俱樂部20萬元,請求其在聯賽中予以照顧;江蘇舜天和浙江綠城、廣藥曾因爲想“保持和楊一民的良好關係”,向其行賄10萬元,因爲體能測試的問題,向楊一民分別行賄1萬美金和5000元人民幣;前陝西國力主帥賈秀全,因爲楊一民父親去世和搬家,分別給楊一民3萬元和4萬元“禮金”,也在起訴書中被認定爲“受賄”。公訴方認爲,楊一民是中國足協的主要負責人,而且前來送禮的大多是各中超、中甲俱樂部的負責人,或者有業務往來的單位,所以應被認定爲“受賄”。
他還想着再教足球
雖然法院並沒有當庭宣判,但是大家都知道楊一民的刑期不會太短。面對這一切,楊一民已有了充分的思想準備。他甚至已在法庭上提出出獄後希望當老師,將自己多年來積累的足球方面的理論知識貢獻給社會。
“他希望將來能到某所大學任教,或者是到有關機構服務,爲足球界做一點事情,這是他自己在法庭上提出來的。”楊一民的辯護律師王樹靜說,“而我也認爲,楊一民曾是北體大教授兼博士生導師,同時也是南開大學的兼職教授,他在十多年的足球研究裏,發表了近百篇論文,編撰了19部書籍,如果好好改造,早日迴歸社會,應該是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才。” (本報鐵嶺今晨專電)記者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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