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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報特派記者陳海翔鐵嶺報道
昨天,在經過2小時45分鐘的庭審,公訴機關指控陸俊在1999年至2003年之間,通過操縱、改變、干擾比賽等方式,以非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從4個俱樂部、6場球賽中非法收受81萬元。對於這些指控,陸俊當庭承認。在對這位中國足壇昔日“金哨”、也是中國唯一一名作爲主裁判身份參加過世界盃的裁判感到惋惜時,我們也不得不感嘆,“金哨”在操縱比賽時的確有過人之處。
球場“法官”如今受審
昔日綠茵上風光無限的“法官”,出庭時同樣頭髮花白。對檢察機關的指控——7頂犯罪事實,涉及81萬元人民幣,陸俊全部承認。陸俊的犯罪事實集中於1999-2003年期間。其中他主哨爲他人牟取利益佔據71萬元,利用人脈關係謀取10萬元,案發後,已全部退贓。
庭審中,陸俊神情萎靡頹廢,始終耷拉着頭,即便在回答公訴人和主審法官詢問時,聲音也很小,經兩次提醒之後,他才提高了音量,對所有證據他表示沒有異議。當公訴人做公訴發言時說到陸俊從十幾歲從事裁判工作,30歲就執掌重要賽事裁判時,陸俊淚光閃爍,悔恨不已。對犯罪事實,他供認不諱,陳述階段情緒低沉,一度落淚,態度誠懇。
在陸俊7項罪責裏,涉及4家足球俱樂部,分別是遼寧隊、瀋陽華晨隊、山東魯能(微博)隊和上海申花(微博)隊。除了我們球迷熟知的2003年上海德比假球和張建強平分70萬元外,其他陸俊主哨操縱的比賽還包括山東魯能對四川全興、山東魯能對八一、瀋陽海獅對深圳平安,以及足協盃上的大連萬達對上海申花,多次吹出有利行賄方的判罰。但由於陸俊業務水平較高,即便有偏倚,普通的球迷也難以發現。
此外,陸俊還以中間人蔘與泰達對鬆日的比賽,受益方是瀋陽海獅,鬆日收錢輸球,讓瀋陽海獅保級。
操縱比賽手法高明
陸俊之所以能夠成爲“金哨”,本身就說明了他在球場吹罰比賽時的能力出類拔萃。事實上,在足壇反賭掃黑風暴颳起之後,陸俊的落馬也一度讓外界感覺不可思議,與黃俊杰、周偉新和萬大雪屢屢在賽場上製造“冤案”,令球迷和輿論齊齊將炮口對準他們相比,陸俊的執法水平一直都爲外界稱道。
但當真相被公諸於衆之後,我們不得不感嘆,陸俊不僅在球場上的執法水平高,他操縱比賽的能力同樣出色,完全做到了神不知鬼不覺。
●手法之一兩場比賽同時操控
同時操縱兩場比賽,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但陸俊就能。 1999年甲A最後一輪比賽前,瀋陽海獅積分25分,廣州鬆日積分27分,前者要想保級有兩個條件:自己必須主場贏下重慶,廣州鬆日必須輸給天津泰達(微博) 。爲了做廣州鬆日的工作,瀋陽海獅賽前找陸俊幫忙,陸俊隨後聯繫上了廣州鬆日足球俱樂部總經理王學智,談廣州鬆日打假球的事。
爲了確保萬無一失,陸俊還通過當時任中國足球協會裁判委員會祕書長的張建強,親自擔任瀋陽海獅與重慶比賽的第四裁判。張建強還授意陸俊,可以把下半場比賽晚5分鐘開場,以確保瀋陽海獅在最後時刻絕殺保級。據張建強之前交代,幫助瀋陽海獅保級後,自己收到了68萬元好處費。
瀋陽方面則在事後通過陸俊給了王學智120萬元,王學智收受後給陸俊10萬元。對此,陸俊供認不諱。
●手法之二“演戲”一定要逼真
在陸俊承認收過賄賂的遼寧、瀋陽華晨(原海獅)、山東魯能和上海申花這四傢俱樂部中,上海申花出手最闊綽。 2003年最後一屆甲A聯賽,立志奪冠的申花用550萬來行賄。在金錢的誘惑下,張建強讓陸俊出任甲A聯賽第25輪(2003年11月9日)上海申花主場對陣上海國際的主裁判,並對陸俊說:“在規則允許的範圍內,別讓申花吃虧了。如果申花贏球,他們會有所表示。 ”
上海德比關注度極高,陸俊怎麼照顧申花?賽後統計顯示,此役陸俊判申花犯規20次,吹國際犯規13次,表面上看似乎沒有偏袒申花。但陸俊有他的辦法,就是在比賽中不斷警告國際球員,給他們施加心理壓力,還把沈晗紅牌罰下。在陸俊的特殊關照下,申花最終以4∶1擊敗國際,取代後者登上積分榜領頭羊寶座,並如願拿到了當年的甲A聯賽冠軍。
和張建強之前交代的一樣,這場比賽他和陸俊各分得35萬元,這也是陸俊涉案金額最大的一筆。但問題是,申花550萬行賄資金中的另外480萬去哪裏了呢?這並不是陸俊和上海申花的唯一“姦情”,1999年的足協盃上,陸俊就“幫助”申花客場1∶0擊敗強敵大連實德(微博) ,獲得5萬元好處費。
●手法之三人情關係一樣不能少
甲A聯賽10年最佳裁判(金哨),還是“中國裁判在世界盃和奧運會亮相第一人”、亞足聯裁委會六大委員之一。陸俊十分看重這些“金字招牌”,所以想通過他操縱比賽首先要有人情,而後還需要有關係,最後是打招呼。昨天,陸俊承認遼寧足球俱樂部曾向自己行賄10萬元,雖然自己已經收下了,但因爲不符合人情關係打招呼三個條件,自己並沒有對遼寧隊予以關照。
而他之所以這麼謹慎,顯然也是爲了能夠萬無一失,這也成爲了他之前沒有像其他幾名裁判那樣屢屢製造“冤案”,從而被球迷質疑的最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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