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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國足壇反賭掃黑案大審判進入第三天,原著名國際級足球裁判、號稱“金哨”的陸俊,昨天上午在丹東中院出庭受審。陸俊被指控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在1999年至2003年間先後7次收受相關足球俱樂部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81萬元。
“金哨”露臉
警車與記者躲貓貓
由於有陸俊這樣的備受關注的犯罪嫌疑人的庭審,丹東方面施行了更加嚴格的媒體管控措施。
昨天上午7點半左右,丹東市中法和丹東十三中中間的道路上就已封路,安保人員比前一天多了至少一倍,並在法院一側拉起了警戒線。
8點08分,隨着封鎖道路一側的交警拉開護欄,截停了十字路口的社會車輛,押解陸俊等人的警車抵達現場。一輛警車開道,後面跟着6輛法院車輛,陸俊就坐在開道警車後面的第一輛法院車輛之中。
進入法院後,押解嫌疑人的車輛倒入了車庫,車庫門緩緩落下,這使得等候在居民樓上的記者也未能拍到押解嫌疑人下車的畫面。
爲了防範記者,法院車輛與昨天特意調換了嫌疑人就座的方向,陸俊背對着被攔在法院入車門一側的記者。透過警車鐵窗可以看到,在獄中被羈押多時的陸俊,並未像謝亞龍、楊一民等人一樣蒼老太多,頭髮依舊烏黑,臉型和以前一樣消瘦。
七項指控
陸俊涉案金額81萬
據記者介紹,審理陸俊案件的法庭並不大,只有兩排旁聽席,大約有20人能入場旁聽。在庭審過程中,陸俊被控兩大項共7個罪名,涉及金額達81萬元人民幣,其中利用主哨牟取利益71萬元,利用人脈關係收穫10萬元。陸俊的犯罪事實主要集中在1999年至2003年期間,那時候中國足球仍處於甲A年代。
丹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9年至2003年間,被告人陸俊利用執裁全國足球甲A聯賽、足協盃等比賽的職務之便,接受他人請託,爲他人謀取利益,先後6次收受相關足球俱樂部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
71萬元。其中包括2003年“上海德比”時收到申花方面送出的35萬元。
1999年末,廣州鬆日總經理王學智通過陸俊與瀋陽華晨總經理許曉敏及董事長章健聯繫打假球事宜,並約定由王學智做工作讓廣州鬆日隊故意輸給天津泰達隊。事成後,許曉敏通過陸俊給王學智人民幣120萬元,王學智收受後給陸俊10萬元。
陸俊供述,想操縱比賽首先要有人情,而後還需要有關係,最後是打招呼,交代下要關照哪支球隊。自己與對方聯繫的時候,只會說一句“我知道了”。
律師質辯
陸俊應該輕判
法庭辯論主要圍繞兩個焦點,一個是陸俊是否有不公正執法行爲,另一個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罪名是否適用。
陸俊的代理律師在庭審中發表了3個方面的辯護意見,認爲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是2003年以後出臺的,陸俊所做行爲在前,不構成該項犯罪。另外,他有主動交代受賄35萬元的情節,符合輕判的條件。律師還打“感情牌”說,陸俊執裁大型比賽有貢獻,羈押期間表現好且無前科劣跡等,應予輕判。
該律師稱,上海申花此前已花350萬買通了上海國際,比賽本身就是一場假球,不存在陸俊通過操縱比賽來讓申花獲益的事實。
昨天的庭審進行了2小時40分,法庭將擇日宣判。
庭審·被告
陸俊其人
1959年出生於北京,19歲開始足球裁判生涯,1991年成爲國際級裁判員。在中國頂級足球賽事中擔任主裁場次超過200場,並當選爲甲A聯賽10年最佳裁判,曾兩度當選亞足聯年度最佳裁判。2005年初正式宣佈掛哨。是中國足壇首位在世界盃和奧運會決賽階段執法的裁判。
庭審·庭外
被告球員父親不滿庭審——
王寶山爲何沒進去?
“我就想問問,現役知名球員怎麼一個沒‘進去’?別說祁宏和申思,他們都過氣了。張建強承認了賈秀全和王寶山給他送過錢,現在賈秀全呢?王寶山怎麼還能帶隊訓練呢?”一名被告球員的家屬在庭審結束後,忍不住憤懣,高聲反問記者,“憑什麼說這次開庭是中國足球的勝利?就因爲幾個足協官員被抓了?”
這位鬢角斑白的中年人並沒有透露自己是哪名被告球員家屬,他只是簡單地告訴記者:“我姓王,從南方來,看看孩子。”
據老王介紹,他和足球圈的很多球員、教練都“非常熟”,他的孩子甚至曾經入選過某支國字號球隊集訓,“各級教練怎麼收錢我最明白,這都是受賄啊。但說這個有什麼用?反正倒黴的是孩子”。
“20歲的孩子打職業聯賽,本想給家裏掙點兒錢,但俱樂部欠薪都幾個月了,教練和老闆打假球、賭球,讓孩子放水,他敢不聽嗎?”老王說,“中國足球壞的是體制,不是一個人和一些人。”
老王的失望與憤怒,除了對自己兒子的“恨鐵不成鋼”,還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旁聽庭審後感到的無助。
“我聽有些球員家屬說要傾家蕩產,儘量讓孩子少判刑,早點出來。我一點兒都不樂觀,傾家蕩產又能改變什麼呢?中國足球的現實就是這樣。”
球員家屬們的悲哀在於,大部分球員的墮落在中國足球這潭渾水中幾乎“無法阻止”。
庭審·同夥
萬大雪受賄94萬
在昨天上午陸俊的庭審之後,另一名前中超裁判萬大雪下午繼續在丹東中院受審。在這兩名“黑哨”的庭審結束後,第一階段反賭掃黑案的丹東庭審工作也告一段落。
萬大雪的庭審是最爲快速的一個,從13點30分開始到16點前後結束,僅僅用時2個半小時。
萬大雪涉嫌非國家公務人員受賄罪。丹東市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稱,在2003年至2009年間,被告人萬大雪利用執裁甲A、中超、全運會足球比賽的職務之便,接受他人請託,爲他人謀取利益,先後11次非法收受相關足球俱樂部和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94萬元。
據悉,萬大雪的涉案球隊包括成都謝菲聯、陝西國力、河南建業和上海申花。上海、廣東和山東足管中心在2009年全運會期間向其行賄高達40餘萬元。
萬大雪的辯護律師對於公訴人的指控基本表示無異議,萬大雪本人也供認不諱。
庭審·解密
2008年中邦假球案浮出水面
8球員私分百萬“黑錢”
本報訊足壇反賭案審至昨天,又一場假球浮出水面。2008年11月1日中甲聯賽,無錫中邦主場0比3負於青島海利豐的比賽,其實是被海利豐老闆杜允琪花130萬元買下來的,而8名中邦球員私分了其中的100萬元。
當時,無錫中邦和青島海利豐都還未保級,但中邦隊只需1分即可上岸,海利豐唯有客場獲勝一條路。杜允琪通過海利豐隊員兼教練杜斌買通中邦球員,涉案的高峯、陳琦、譚旭、李丹、陳亮、孫曉鵾、姚幼明和孫楊等8名中邦隊員,爲這場球開出了100萬元的價格。杜斌在向杜允琪彙報時,將價碼擡高到130萬元,多出來的30萬元被他和另外一名涉案人樑明平分。
最後,海利豐連續打進3球,並憑藉這場勝利保級成功。時任中邦隊主教練的馬良行回憶說:“印象中,那8名球員當時都在場上,上半場一切都挺正常,但是下半場就不對勁了,我們的防守隊員一碰就倒,我在休息室裏也發火了。”
如今已證明那場比賽是假球,這也讓如今身爲上海市足管中心副主任的馬良行十分感慨:“當時我們就想着保級的事,根本就沒往假球上想。那場球,如果我們拿到3分也就穩穩提前上岸了,沒想到隊員們的膽子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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