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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下午,“黑哨”周偉新在丹東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法庭上,公訴機關指控周偉新多次以非國家工作人員身份收受張曙光等人賄款49萬元、8次以非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向黃俊杰等人行賄25萬,共涉案74萬元。
周偉新案件的審理從20日下午1時30分持續到4時34分,只有包括當地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等7人旁聽了整個庭審過程,周偉新的家人並沒有到場。
旁聽了庭審全過程的丹東市政協常委程國順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回顧了整個審理的過程。據程國順介紹,周偉新走進法庭的時候,帶着一種像孩子般犯錯誤的羞赧和慚愧,整個庭審過程,周偉新精神狀態非常好,表情輕鬆。
公訴機關指控,周偉新在擔任中國足球裁判、執法中國足球聯賽期間,以非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受賄49萬元,以非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25萬。公訴機關列舉的涉案事實包括:2001年,周偉新收受浙江綠城俱樂部3萬元,在一場比賽中照顧綠城俱樂部;2003年在北京收受原遼寧足球俱樂部總經理張曙光10萬元,後者讓周偉新在今後的比賽中多關照遼足等。行賄的犯罪事實有:2001年周偉新通過黃俊杰打探某場比賽的內幕,通過賭球贏了20萬,事後給了黃俊杰10萬;通過充當中間人,向黃俊杰行賄,爲長沙金德足球俱樂部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公訴機關列舉的周偉新犯罪事實涉案俱樂部包括長沙金德、浙江綠城、遼足等。
周偉新1998年開始執法中國足球頂級聯賽。2000年,當時並不顯山露水且十分年輕的周偉新執法了許多場重要的甲A聯賽,次年就晉升爲國際級裁判。2004年,他引發了一起轟動中國足壇的大事。在當年10月2日首屆中超第14輪的比賽中,北京國安客場挑戰瀋陽金德,周偉新第79分鐘的點球判罰引起北京隊將士極度不滿,最終爆發了中國職業聯賽歷史上的第一起罷賽事件。
據熟悉周偉新的朋友介紹,周偉新平時爲人比較低調,而且非常講義氣,“他之所以淪落至此,與他平時做事顧及朋友面子,講究江湖義氣有很大的關係。”周偉新的家境比較殷實,事發之前,他在一所學校任教,此外,他還經營着一家體育用品店。早在1998年,周偉新的妻子和兒子就已經移民加拿大。周偉新事發後,很多朋友都很爲他感到惋惜:“他一點兒都不缺錢,怎麼會選擇這樣一條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