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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天緊張的審理,張建強涉嫌受賄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一案並沒有像此前預測的那樣,當庭宣判。昨天下午,張建強戴着手銬,雙手掩面,離開法院。下次開庭時間目前還不確定。
張建強是足壇反賭掃黑案中第一個受審的涉案人員。昨天上午的審判十分順利,檢方共提出了13項指控。不過,到了下午辯論階段,張建強的辯護律師否認檢方對張建強的前7條受賄罪指控,爲張建強做無罪辯護。雙方在法庭上“你來我往”,場面激烈。但張建強本人對指控未發表任何辯論意見。
辯方律師之所以否認檢方的前7條受賄罪指控,因爲辯方律師提出,雖然張建強收受了賄賂,但沒有明確、直接指示裁判如何吹罰,不構成受賄罪。對此,華東政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劉憲權認爲,張建強辯護律師提出否認部分受賄罪指控,是希望避免數罪併罰的局面出現。如果這種情況出現,量刑上將大有不同。“但根據司法解釋,只要張建強在收受賄賂時,有相應的承諾,即使他沒有指使裁判,偏袒一方,也構成犯罪行爲。”
昨天的辯護中,辯護律師詢問張建強:“根據何雪德的筆錄,他在泰國給了你2萬元,因爲當時中國女足江蘇隊球員比較多,讓你對她們多關照。”張建強回答:“其實不存在多關照,江蘇女足在中國奪得世界亞軍時作出了巨大貢獻。”但張建強還表示,2萬元他確實收了,但一部分錢後來拿出來發給球員,作爲獎金。劉憲權指出,對於張建強的這一舉動,法官或許在量刑上會適當、酌情考慮。“但這不會影響張建強受賄行爲的認定。”記者鍾喆(本報鐵嶺今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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